兴山县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11-21
一、补贴对象(一)年、年已开始享受社保补贴,截止目前补贴期限还未届满的人员。法定劳动年龄内,以下在县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后灵活就业的人员。截止年月日,本县城镇失业人员中女性年满周岁、男性年满周岁的人员;失地农民;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脱贫人口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及社会成年孤儿离校一年内且

  一、补贴对象

  (一)2020年、2021年已开始享受社保补贴,截止目前补贴期限还未届满的人员。 法定劳动年龄内,以下在县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认定后灵活就业的人员。1.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县城镇失业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人员;

  2.失地农民;

  3.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

  4.脱贫人口;

  5.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及社会成年孤儿;

  6.离校一年内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及条件

  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给予60%补贴(超过100%标准缴费的按100%标准给予60%补贴)。

  申报2022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须早于灵活就业登记时间)。若持有个体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之后。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或是公司(合作社)股东,不能申报此项补贴。

  2.未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失业金、失业补助金。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必须实现灵活就业且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

  4.已缴纳灵活就业社保。

  5.为兴山县户籍人员。

  三、补贴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请: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申报, 网址http://zwfw.hubei.gov.cn/

  (二)线下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携带社保卡复印件等资料前往户籍所在乡镇人社中心申报。

  四、补贴资金发放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一律先缴后补,凭相关资料自主线上线下申报,经乡镇初审汇总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县人社局审批,县财政局复核,经公示无异议,由县财政局将社保补贴资金直接拨入申请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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