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兴山县气象灾害(寒潮)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栏目: 兴山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8

  关于启动兴山县气象灾害(寒潮)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北方强冷空气南下影响,预计11月28日至12月1日,我县将有一次寒潮天气过程,低山河谷地区阴天有小雨或雨夹雪,半高山以上地区阴天有雨夹雪或小到中雪。气温降幅13~15℃,最低气温大部分降至1~3℃,半高山以上地区-5℃以下。大部分乡镇有偏北风4~5级、阵风6~8级。

  根据会商研判,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1月28日15时启动气象灾害(寒潮)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寒潮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后,请各单位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范大风、降温、雨雪冰冻等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建议加强以下四方面的防灾工作:

  一是注意防寒保暖,做好健康防护及疫情防控工作,室内取暖谨防一氧化碳中毒;

  二是加强防范大风降温、雨雪冰冻对农业生产、户外施工等的不利影响;

  三是降温可能导致用电、用气量增加,注意做好相关资源调度;

  四是半高山以上地区需注意道路湿滑、结冰、低能见度对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

  兴山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8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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