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宜昌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十三五”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就业、无障碍环境建设、权益保障、群团改革等工作,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全县持证残疾人10441人,2890名残疾人纳入低保,5863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完成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2480户,无障碍改造219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现全覆盖;残疾人社保和医保参保率分别在90%、95%以上;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7%;提供康复服务5318人次;全县就业年龄段内新增残疾人就业146人。县、乡、村三级残疾人服务网络基本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残疾人社会管理创新、协会建设、脱贫攻坚及基层残联组织改革等工作成效显著,开展上门为残疾人服务,让残疾人“零跑腿”,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浓厚,残疾人社会参与不断加深,获得感、幸福感稳步提升。
“十三五”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但受诸多因素制约,我县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全县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明显差距,乡镇与乡镇、集镇与村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方面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障碍,残疾人服务设施有待健全,残疾人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残联组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亟待提升。特别是当前我县持证残疾人基数较大,户籍构成、年龄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农村残疾人、60岁以上残疾人分别超过总数的95%、60.5%,残疾人社会保障、托养照护、养老、医疗康复、无障碍环境等方面工作面临较大挑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构建五峰残疾人事业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和关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残疾人事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广泛地惠及残疾人。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突出政府兜底责任,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依法维护残疾人平等权益,提升和优化残疾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供给质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统筹多方资源,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均衡发展。二是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充分尊重残疾人主体地位,满足残疾人需求,通过普惠性政策保障残疾人基本发展需求,通过特惠性政策解决残疾人特殊困难,满足个性化需求。三是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紧紧抓住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既要尽力而为,把有限的资源用好、用足、用在刀刃上,争取在解决问题上取得最大最优效果,同时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现实与长远,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县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高质量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在对象范围、保障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有效衔接,实现多层次多元化保障。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到2035年,全县残疾人事业与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加协调,城乡差别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 2025年 | 属性 |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 100 | 预期性 |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100 | 约束性 |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预期性 |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8 | 预期性 |
6.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 ≧97 | 预期性 |
7.城乡残疾人技能培训人数(人) | ≧1000 | 预期性 |
8.残疾人基本康复覆盖率(%) | >90 | 约束性 |
9.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 >90 | 约束性 |
10.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户数(户) | ≧300 | 约束性 |
11.乡镇(街道)残疾人服务机构覆盖率(%) | >80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高康复服务供给质量
1.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制定实施《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建立残疾预防筛查、诊断、随报、评估报告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针对优生优育、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疾病筛查等重点防控内容,结合残疾预防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爱眼日、爱耳日、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和“323”攻坚行动,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
2.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完善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家庭生活补助等系列配套政策,适时将救助年龄扩大至15岁,依据经济发展状况,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加强定点儿童康复机构监管,推进规范化建设。推广实施脊髓损伤患者“希望之家”康复等项目,开展针对偏远村、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送康复下乡、预约上门等服务。加强社区康复工作,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基本康复医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等个性化服务。
3.提供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建立康复辅具适配补贴制度和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新机制,加强与民营辅具机构合作,降低服务成本,扩大政策覆盖面。开展残疾人助听、助视、助行康复辅具适配项目等服务,推进康复辅具进社区、进家庭,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困难残疾人家庭等特殊群体,提供辅助器具个性化适配服务。
4.加快实施残疾人心理关爱服务。在残疾人康复中心设立残疾人心理咨询室、心理关爱工作室,指导乡镇、村(社区)、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残疾人之家”等开展心理辅导、情绪管理、心理减压、家庭心理支持等专业心理服务。依托免费为残疾人和监护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二)优化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机制
1.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制定实施“十四五”五峰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不断完善以特殊教育为骨干、以随班(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医教结合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加快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建立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机制,保障具备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以适当形式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强残疾少年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培训,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开展智力、精神(孤独症)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和辅助性就业项目。落实“三峡之春”等助学项目。
2.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深度走访企业掌握用工及培训需求,深入排摸未就业残疾人及残疾高校毕业生情况,全面制定培训和就业促进计划,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就业技能、岗位技能和创业培训。适应新经济形态发展需求,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就业形式,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直播带货、家庭手工业、农村实用技术等项目。加大盲人按摩培训力度,鼓励盲人按摩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建立健全残疾人优秀技能人才奖励机制。
3.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政策。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体系,推进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辅助性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积极推动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对正式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给予补贴和奖励。对拒不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依法纳入社会征信公示范围。创建一批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培养孵化一批残疾人企业和扶残助残企业。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积极开发和统筹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残疾人或其直系亲属就业。充分发挥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服务质量。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
(三)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将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大局,将农村残疾人作为易返贫致贫主要对象纳入监测范围,对主要易返贫致贫风险为因残的监测对象动态清零。将残疾人基本信息、收入、享受政策情况等信息与乡村振兴、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共享,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继续实施基层党组织扶残助残行动和科技助残活动。
2.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和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经申请后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强对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加强对纳入分散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及高龄、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探视,加大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帮助解决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在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加强对残疾人的保护,并在应急方案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村(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
3.提高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全面落实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资助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落实社会保险等补贴。落实好国家、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将严重精神障碍等纳入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按规定落实好先诊疗后付费、取消住院起付线等医疗救助政策。支持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残疾人保险产品、财产信托等服务。
4.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服务机构相互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托养服务体系,加快“残疾人之家”建设,推动全县残疾人托养照护。探索推进残疾人照护、托养服务体系与老年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不断扩大托养照护覆盖面,努力实现就业年龄段内的重度无业残疾人特别是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应养尽养”。
5.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优待政策。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旅游景区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继续为行动不便残疾人提供上门鉴定服务。免费为残疾人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等证照。严格落实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
6.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条件。对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残疾人给予优先保障,农村危房改造中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将无障碍需求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依托社区现有资源、邻里互助或社会化力量,为重度、老年残疾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医疗护理服务,为适龄残疾青年提供婚恋介绍服务。
(四)优化友好型残疾人发展环境
1.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加大全媒体普法宣传力度,增强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知法懂法、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健全常态化残疾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服务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发挥司法体系,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在职业资格考试、招考招聘、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社会环境。
2.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根据《宜昌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我县在新型城镇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筑堡工程及重大工程、新型基础设施、老旧公用设施改造等方面,同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员队伍,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督管理。推进政府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扎实做好手语新闻、手语栏目开办工作。逐步落实残疾人家庭信息无障碍基本覆盖,为残疾人提供电子盲杖、盲人读屏软件、聋人视频翻译软件、通讯网络终端优惠等服务。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高龄残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3.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公共文体服务场所要考虑残疾人便利参与,配置适合残疾人的器材,为残疾人提供均等化服务。加快残疾人文化体育基地建设,探索建立残疾人文化创意基地、特殊艺术基地、体育健身基地。充分发挥残疾人康复中心文体活动室作用,继续实施“全国特奥日”“残疾人健身周”“康复体育进家庭”“残疾人冰雪运动”等活动,依托社会体育指导员普及一批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组织实施“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和“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等活动,鼓励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
4.助力社会文明进步。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扶残助残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残疾人观。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拓展残疾人事业宣传平台与空间,厚植残疾人事业发展思想文化基础。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及文化进社区、公益广告宣传、小型文艺演出等,大力宣传人道主义和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
5.拓展社会化工作方式。发挥社会力量优势,形成对残疾人群体的多角度、全方位帮扶。深入开展“扶残助残文明实践”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双报到、双报告”等活动,让志愿助残、爱心助残成为社会风尚。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政策措施,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壮大残疾人服务力量,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需求。
(五)夯实残疾人事业基层基础
1.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中心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好技术示范与辐射作用。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辅具服务、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强化公益属性。依托乡镇、村(社区)现有资源建立“残疾人之家”,实现资源共享、全面覆盖,争创省级示范“残疾人之家”2家。依托筑堡工程医疗服务场景统筹推进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室)建设。加强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建立可持续运行的管理机制。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社区)依法履职(协助)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基层残疾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城乡有序开展助残服务。
2.深化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服务在残疾人工作中的普惠应用。完善残疾人信息数据库,精准掌握残疾人基本信息、需求信息、服务信息和政策落实情况等数据,加强与其他行业数据互通共享。承接好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助残服务事项传递、办理和督导,畅通线上线下业务渠道,为实现“一次办好”“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提供支撑。
3.抓好残疾人事业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精神,持续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优化机关和所属单位设置,完善服务网络,着力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各级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通过“专兼挂”等多种方式壮大残疾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治理。加快文体、康复等专业人才库建设,健全人才培养、准入、评价、考核和激励机制,提升助残服务专业化水平。提升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思想政治修养和工作能力,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征程。
(六)促进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将残疾人事业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鼓励引导县城优质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目标管理、政策引导、责任落实。健全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推动政策出台、部门协作等方面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优先经费保障。优化和完善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福彩”“体彩”资金支持、社会公益慈善捐赠为补充的残疾人事业多元投入机制。政府要将残疾人事业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水平逐步增加,继续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加大“福彩”“体彩”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力度,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实施效果好、残疾人满意度高的服务项目。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开展审计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机构在筹集助残善款中的作用,积极资助实施助残慈善服务项目。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加强监测评估。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相关配套实施方案。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为相关规划、政策及指标的调整和落实提供决策依据,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主动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期间重点任务清单
类别 | 重点 任务 |
具 体 内 容 | 责任单位 |
残疾人生命健康关爱 | 残疾 预防 |
1.制定实施《五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 2.探索建立残疾预防筛查、诊断、随报、评估报告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 3.利用重要节点开展残疾预防集中宣传活动。 |
县卫健局、县残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 |
精准 康复 |
4.修订完善我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救助年龄由0-14扩展到0-15岁,逐步提高救助标准。 | 县残联、县卫健局 | |
5.落实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政策,为在县内康复机构在训7-14岁残疾儿童提供午餐补助。 | 县残联 | ||
6.实施脊髓损伤患者“希望之家”康复、青少年弱视“健康光明行”、困难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福康工程”、孤儿康复医疗“明天计划”等项目。 | 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卫健局 | ||
辅具 适配 |
7.出台基本型辅具适配补贴制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县残联、县财政局 | |
8.落实省市“互联网+”辅助器具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 9.为重度残疾人及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和困难残疾人家庭等特殊群体优先提供辅具配发、假肢装配等个性化服务。 |
县残联 | ||
心理 关爱 |
10.通过开通服务热线、开设心理咨询室等方式,免费为残疾人和监护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11.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
县卫健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残联、县民政局 | |
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 | 教育 | 12.制定实施“十四五”五峰特殊教育提升行动计划。 13.推动建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通过随班(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以适当形式接受教育的权利。 14.统筹实施各类助学项目,实现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助学全覆盖。 15.在特定行业、领域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
县教育局、县残联 |
残疾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 | 职业技能提升 | 16.结合市场用工需求和个人培训需求,广泛开展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17.开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优质课程资源,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就业形式。 18.举办残疾人创业创新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岗位精英赛、就(创)业成果展等。 19.建立健全残疾人优秀技能人才奖励机制。 |
县人社局、县残联 |
就业创业扶持 | 20.推动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定向招录残疾人。 |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国资局、县残联 | |
21.按要求修订《本县就业创业资金扶持管理办法》,落实上级出台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 县残联、县财政局 | ||
22.适时制定《五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 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残联、人行五峰支行 | ||
23.对符合条件、自主就业创业残疾人,在经营场地及设施设备、社会保险、培训等方面按规定给予补贴。 24.对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和辅助性就业机构按规定给予补贴,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 |
县残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 ||
25.加大对盲人按摩机构和盲人按摩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鼓励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26.创建省、市、县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 5家以上,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200人以上。 27.建立健全残联干部职工联系安残企业制度。 |
县残联、县人社局 | ||
28.各乡镇设立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 | 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 ||
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 | 巩固脱贫成果 | 29.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和帮扶机制,及时将易返贫致贫残疾人及其家庭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范围,精准监测,精准帮扶。 30.继续实施乡村振兴行动、基层党组织扶残助残行动和科技助残活动。 |
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县科协、县残联、各乡镇 |
社会 救助 和保护 |
31.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残疾人家庭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2.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
县民政局 | |
33.对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残疾人进行救助安置,提供寻亲服务。 | 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公安局 | ||
34.加强对纳入分散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及高龄、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家庭探视,及时解决实际困难。 | 县民政局、县残联 | ||
35.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加强对残疾人的保护。 | 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 ||
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 | 社会 保险 |
36.落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政府代缴、资助政策。 | 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残联 |
37.将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纳入职工、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 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残联 | ||
38.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长期护理险,支持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 | 县医保局、县银保监组 | ||
托养 照护 |
39.建立健全居家、社区、服务机构相互衔接的专业化照护、托养服务体系,统筹安排服务资源布局。 | 县民政局、县残联 | |
40.制定日间照料、寄宿制托养服务规范及扶持政策。 41.逐步扩大托养照护覆盖面,重点保障就业年龄段内的重度、精神、智力且家庭困难的残疾人“应养尽养”。 |
县民政局、县残联 | ||
社会 福利 和优待 |
42.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按规定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 | 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 |
4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旅游景区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 县文旅局 | ||
44.为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贴,适当提高驾驶补贴。 45.按上级要求参照宜昌市城区出台精神残疾人康复医疗补贴。 |
县财政局、县残联 | ||
46.为行动不便残疾人提供上门残疾鉴定服务。 | 县残联、县卫健局 | ||
47.免费为残疾人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等证照。 | 县公安局、县残联 | ||
48.落实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政策。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 | ||
基本 生活 |
49.优先保障残疾人住房需求和住房安全。 | 县住建局 | |
50.依托现有资源和社会化力量,为重度、老年残疾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医疗护理等服务,为适龄残疾青年提供婚恋介绍服务。 | 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县妇联 | ||
友好型残疾人发展环境建设 | 权益 保障 |
51.加大宪法、民法典和残疾人保障法等涉残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残疾人工作者依法服务、残疾人依法维权能力。 52.持续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服务机制,逐步扩大免费援助范围。 |
县残联、县司法局 |
53.发挥“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信访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 | 县残联 | ||
54.支持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 县残联、县委组织部 | ||
友好型残疾人发展环境建设 | 权益 保障 |
55.在职业资格考试、招考招聘、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可正常履职的残疾人平等待遇。 |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残联 |
无障碍环境 | 56.修订《五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57.在各类建设、改造场景中同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58.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监督队。 59.推进政府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 |
县直相关部门 | |
60.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300户。 | 县残联 | ||
文化 体育 |
61.完善公共文体服务场所服务功能和器材配置,让残疾人享受均等化服务。 | 县文旅局 | |
62.探索建立残疾人文化创意基地、特殊艺术基地、体育健身基地,普及一批适合残疾人的体育健身项目,打造一批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 63.组织实施“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村(社区)及“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冰雪季”等活动。 64.出台《五峰残疾人体育比赛奖励办法》,提升我县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
县残联、县文旅局等 | ||
宣传 教育 及社 会化 服务 |
65.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先进典型、助残先进机构和个人的宣传力度,弘扬人道主义、扶残助残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 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残联 | |
66.深入开展“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手拉手红领巾助残”“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双报到、双报告”、等活动。 | 县委文明办、团县委、机关工委、县残联 | ||
67.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按要求落实金融、税收、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 | 县残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人行五峰支行 | ||
68.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机构在筹集助残善款中的作用,积极资助实施助残慈善服务项目。 | 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 | ||
69.搭建志愿助残网上服务平台,畅通社会各方直接参与公益助残慈善和残疾人福利帮扶渠道。 | 县残联、县委文明办、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
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 |
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 | 70.推进县残疾人辅具服务站建设。 | 县残联 |
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 | 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 | 71.推进县残疾人就业服务、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公益属性。 72.加快“残疾人之家”建设,争创省级示范“残疾人之家”2家。 |
县残联、县卫健局、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
73.依托筑堡工程医疗服务场景统筹推进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室)建设。 | 县卫健局、县残联 | ||
74.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社区)依法履职(协助)事项清单。 | 县民政局、县残联 | ||
75.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助残服务。 | 县残联、县民政局 | ||
信息化建设 | 76.逐步实现“一次办好”“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 | 县残联、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
77.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逐步推动社会保障卡加载残疾人服务功能或残疾人证电子化。 | 县残联、县人社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
78.运用新技术为残疾人教育就业、居家、出行等提供便利。 | 县科技经信局、县残联 | ||
人才队伍建设 | 79.持续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优化机关和所属单位设置,完善服务网络。 | 县委编办、县残联 | |
80.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专门(专业)协会,完善协会治理。 | 县残联、县民政局 | ||
81.加快文体、康复等专业人才培养,为中省市做好后备人才储蓄。 | 县残联、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人社局 | ||
82.加强广大残疾人工作者思想政治修养和能力建设。 | 县残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 ||
区域协调发展 | 城乡 之间 |
83.鼓励引导更多的残疾人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缩小城乡差距。 | 县直各相关部门 |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