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就要开庭,我和律师都无法到达襄阳,请问,我申请仲裁的那个案子怎么办?”近日,襄阳仲裁委员会接到了当事人张某的咨询电话,了解情况后,该仲裁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启用远程网络庭审系统,成功审理该案。
2020年12月,张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中介协议》,委托李某就襄阳某地产开发的项目进行引荐,李某向张某提供关于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张某与该项目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张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李某先行支付中介费20万元。待施工合同签订后,张某再按照工程款的百分比支付李某剩余的中介费用。
之后,张某一直未能和项目方签订施工合同,便依照协议约定找李某返还张某支付的中介费。李某虽然答应张某返还中介费,但以各种理由拖延。张某于今年9月通过襄阳仲裁委员会网上立案平台申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李某返还中介费2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襄阳仲裁委员会受理后,迅速送达相关仲裁文书。仲裁庭依法组庭后,立即确定开庭时间。但是,张某和其代理律师均在外省居住,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到襄阳参加线下庭审。仲裁庭了解情况后,决定利用网上移动设备,在网上进行庭审。今年10月,仲裁庭依法对该案进行不公开网络开庭审理,被申请人李某到庭参加仲裁庭审。最终,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支持了申请人张某的仲裁请求。
据了解,该案是襄阳仲裁委员会首次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审理的合同纠纷案件,采取网上视频庭审的方式,能最大程度地方便当事人,降低时间和费用成本,提高仲裁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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