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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与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问题探析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3-01 加入收藏
【思考与研究】住房公积金归集问题探析日期:2022-03-01 14:56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二级审核员阅读量:  来源:住房公积金论坛     一、引言     现阶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部分企业均构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一些效益一般的集体企业、

  来源:住房公积金论坛
     一、引言

     现阶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部分企业均构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其中,一些效益一般的集体企业、中小型国有企业缴纳的数额虽然比较低,但是也基本可以实现正常的归集以及缴存的目标。我国企业数量以及员工数量大部分都集中在民营企业之中,而这部分企业目前在整个住房公积金体系中所占的缴存比例依然较低。现阶段,我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主要集中在民营企业、外企等领域中,且还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改善。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存在的问题 

    (一)新开户单位正在逐步减少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趋势下,我国部分城市的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率已经逐步达到饱和状态,这些领域的未来归集扩面需求并不大;重点领域则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单位,但是这类单位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开户率并不高,且新开户后往往短时间内就欠缴,职工无法办理贷款等业务,无法真正受益。 

    (二)存在不良现象以及员工缺乏维权意识 

      不良现象具体指的是部分企业有少缴、缓缴、欠缴、不缴等现象。这类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忽视了员工福利,虽然利润高,但是住房公积金却一直停滞不前,有的不缴,有的欠缴等。还有一些企业由于经济形式不景气、负债压力大等,故意少缴或者是缓缴住房公积金。此外,国内很多企业的员工缺乏维权意识,甚至有人觉得不交公积金实发工资高,认同企业不缴纳公积金。 

  (三)缴纳群体覆盖面不够广 

基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内容来看,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对象主要集中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规定可以缴纳的人员或者部分单位。整体来讲,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一些中低收入者(更加需要这份福利的人)却被限制在外。

  (四)执法难度比较大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目前仅有行政法规,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该条例的效力明显低于法律以及宪法,其中能够赋予的权力的是非常有限的,难以有效履行法定职责。从机构改革的过程来看,很多单位的行政执法权已经转交给住建部门,原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难以得到有效落实。 

      三、我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的措施 

   (一)有效扩大制度覆盖的领域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以及员工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因此,现阶段的覆盖范围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的需求,有必要扩大该制度的覆盖领域,这样才能使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真正普惠广大人民群众,例如中低收入群体、农业就业群体等,让一些真正有需要的人能够早日享受国家福利。具體来讲,城镇非公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等都应该是制度未来覆盖的主要区域。以大连市为例,在行政区域内领取营业执照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执业资格证书并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从业的自由职业者可以自行缴存住房公积金。通过该政策的实施,可扩大政策覆盖面。其他城市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推广该政策。 

    (二)提升宣传力度  

     在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可以依托公共基础设施,例如LED显示屏、宣传栏以及媒体平台等,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以及对比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这一优势等方面,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个人、企业等都明确自身的权利以及义务,使住房公积金政策能够真正深入人心,从而调动企业缴纳自觉性以及不断增强员工的维权意识。此外,应加强住房公积金与房管、税务、工商、劳动、财政等部门之间的合作,从而构建住房公积金宣传机制,确保宣传工作能够有序推进。 

   (三)建立标准服务品牌  

     各级地方政府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有地方特色的服务品牌,并引导住房公积金部门的干部职工着重提升其办事能力,坚持为人民办好事。做好高点定位,即:一些还未有效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到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的标杆单位考察以及学习,从而弥补自身的不足。此外,还应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完善服务标准,力求服务更加有规划以及细化;全面落实“一次办好”以及“放管服”的改革,打造并完善网上服务系统,借助“指尖上的公积金”模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从而塑造良好的公积金形象。 

   (四)加大执法以及信用惩戒的力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在其职责范围内收到的所有对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或违纪行为提出的投诉举报。针对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惩戒力度,做到尽早发现尽早处理;针对企业职工申请的法律援助,要全面跟进以及落实;针对运营比较困难,无法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企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执法。与此同时,加强与司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即:将住房公积金纳入惩戒体系,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修订一些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加大惩戒力度。

     四、结语  

    本文着重探讨了我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善措施,以期使住房公积金这项普惠政策能够尽快真正普惠人民。未来,还需要广大学者继续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  

参考文献  

[1] 孙蓉.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探讨[J].中国市场,2018(15):99-100.
[2] 孙慧.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时代金融,2018(08):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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