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制定柔性执法“四张清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栏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1-11

近日,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逻时看到,城区一户商家将货品摆在店门口的街道上,形成占道经营。按照现行规定,商户需要在每天上午九点半以前清理好门前物品,不占用公共街道,影响居民行走。

执法过程中,每当发现店门前有货品摆放时,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告知商户相关要求,并主动帮忙收好货品、桌子和遮雨棚等物品。看到执法人员的暖心之举,商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商户王建华说,现在城管执法有温度,在我们收货收得比较迟的时候还帮忙搬桌子、搬架子、收货,以后和城管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理解。

据了解,我县于去年出台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包括13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4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3项减轻处罚清单、1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自柔性执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共执行不予处罚事项30余起,从轻处罚事项19起,减轻处罚事项2起,免于行政强制处罚事项50余起。县城管执法大队二中队执法工作人员李霞表示,对于首次实施的且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进行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过程中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从“重处罚”向“重指导”转变,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激发市场活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记者 姚漾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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