嫘祖镇广坪谭巴子湾滑坡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栏目:远安县-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项目概况:

   嫘祖镇广坪谭巴子湾滑坡治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宜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GCG[2023]-01

  2、项目名称:嫘祖镇广坪谭巴子湾滑坡治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6829.38元

  5、最高限价:406829.38元(高于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远安县嫘祖镇广坪村谭巴子湾,具体内容为滑坡体土石方开挖夯实护坡;坡面撒播草籽,坡顶设置截水沟,坡脚挡土墙砌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采购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3、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从2023年1月 13日至2023年1月19日下午17时30分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2、地点:湖北宜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8号)

  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时间内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及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湖北宜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8号)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6日09时 30分(注:09:00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光盘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远安县嫘祖镇财政所“三资”代理中心开标会议室。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1、磋商时间:2023年2月6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远安县嫘祖镇财政所“三资”代理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嫘祖镇广坪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远安县嫘祖镇广坪村二组

  联系方式:15171781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宜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48号

  联系方式:0717-39902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华烈

  电 话:0717-3990230

  2023年1月 12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