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防震减灾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 宜昌市防震减灾中心-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一、总体情况2022年度,宜昌市防震减灾中心结合工作职能,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防震减灾中心工作的原则,保持渠道畅通,注重工作时效,强调内容多样性,注重统一规范,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协调配合,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 宜昌市防震减灾中心结合工作职能,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防震减灾中心工作的原则,保持渠道畅通,注重工作时效,强调内容多样性,注重统一规范,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协调配合,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中心按期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同步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如实公开年度预算、决算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申请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答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依法按时办理。

  (三)主要做法。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的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二是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配套保障建设,完善网页上需要公开的各类信息,加强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监督,定期开展检查,纳入考核;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门户网站管理,优化信息分类归整,强化网络安全防护,完善专题专栏建设,不断提高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及时发布政府政策和工作动态信息,回应群众诉求,全面打造多元化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以健全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防震减灾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认真贯彻《条例》的认识及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以及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完善,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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