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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强化“三项保障”高位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1-18 加入收藏
宜昌市强化“三项保障”高位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日期:2023-01-18 14:58来源:宜昌市司法局责任编辑:司法局阅读量:  近年来,宜昌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为载体,强化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工作保障,破难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打造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升级版,全

  近年来,宜昌市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为载体,强化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工作保障,破难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打造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升级版,全面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高位推进规范化建设

  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司法所工作,把司法所建设纳入平安法治宜昌建设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督办、统一考核。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汇报,对强化基层基础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泽江到市司法局专题办公,就提请解决的司法所力量不足等问题逐一回应。市委编办、市司法局按照市长要求,联合开展实地调研,提出了解决的具体措施建议,市长、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等市领导签批明确意见,要求限期推进解决。市政府办制定司法所辅助人员参照公安辅警招录、使用、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发改委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相关文件,对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政策支撑,有力推动了司法所健康持久发展。

  二、强化政策保障,对标落实三年行动规划

  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规划,紧扣重点难点,强化保障措施,对标推进落实 。一是落实机构编制保障。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联合下发《贯彻落实加强司法所建设相关要求的通知》,文件首次明确司法所为副科级建制规格,要求全市统一按照“2+1”(2名政法专编、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核定司法所人员编制,实行专编专管、专编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司法所编制,不得向司法所借用工作人员。司法所编制核定后,司法局机关出现编制紧张的,适当调剂增核司法局编制,确实不能调剂的,可适当补充事业编制。二是落实基础设施保障。各县市区以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为契机,新建改建扩建司法所业务用房,202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36个司法所,地方投入资金1241.3万元。市司法局从公用经费中挤出100万元资金,重点扶持8个边远贫困山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是落实业务标准保障。全面梳理司法所工作职责任务,编印了《司法所工作规范指引》,形成司法所机构、队伍、流程、文书、台账、基础设施和所务建设等七大规范体系,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供“样板”,成为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具书”。四是落实职能拓展保障。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拟定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明确“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检查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开展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法制审核等工作”。率先推进“一体四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改革,实现司法所职能重大转型。创新推进行政复议咨询点工作,在司法所设置了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提供涉及行政复议咨询、调解、告知、转办等“一站式”服务。

  三、强化工作保障,强力推进政策落地见效

  市政府把司法所建设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到市长重点批示件办理督办事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定期跟踪督办。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加强司法所建设相关要求的工作提示》,建立了周通报制度,强力推进各地于3月底前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司法局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与组织编制部门对接沟通,提请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编委会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推进相关政策落实到位。目前,全市74个司法所落实了2个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占司法所总数的68%。长阳、五峰、远安3地政法专项编制已核定到所。枝江、猇亭辖区司法所已按“2+N”标准全部配备到位。兴山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验得到了龚举文厅长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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