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22〕170号文件精神,宜昌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对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出租汽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2021年度宜昌城区出租汽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资金为615万元,按照车辆实际运营时间发放。城区2021年度营运出租汽车为1707台,其中城区1677台出租车运营时间为12个月,猇亭区30台出租车实际运营时间为8个月。经核算城区1677台出租车每台车补贴金额3624.04元,猇亭区30台出租车每台补贴金额2416.02元。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
联系人:谭华;联系电话:0717-6223549。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128号407室。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陈述和申辩必须客观、真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2021年度宜昌城区出租汽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汇总表
宜昌市道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