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首席服务官制”改革的通知
栏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3

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2〕10号),要求全省复制推广团风县“首席服务官制”改革经验。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提升审批效率,结合本县实际,梳理形成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首席服务官审批事项清单(第一批)》(见附件),确定了本部门窗口的首席服务官,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请各部门对照事项清单,落实各项举措,确保“首席服务官制”在我县顺利推行,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

  一、动态管理事项。按照“能纳入尽纳入”的原则,各审批部门将本部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申请量大、有明确标准和程序的高频审批事项纳入《首席服务官审批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责变化,实行动态调整,逐步扩大事项范围。纳入清单的事项,原则上由首席服务官按程序直接作出决定,实现“集约化审批、一人通办、一次办结”。首席服务官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直接作出审批决定的,可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二、及时公开清单。通过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宣传栏、政府门户网、大厅办事窗口等渠道,多途径向社会公示公开首席服务官事项清单,做好首席服务官直接审批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充分授权上岗。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首席服务官”的服务窗口,由各职能部门以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综合素质为主要标准进行评选,集中研究选优配强“首席服务官”,各相关单位授予或委托相应权限。“首席服务官”履行授权范围内以及“一事联办”等改革事项的审批职责,独立完成相应审批事项。各单位“首席服务官”若需调整的,需确保首席审批服务“不断档”,并将调整情况告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四、加强培训指导。在“首席服务官”上岗前,各单位需明确首席服务官的岗位职责,围绕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开展相关培训;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全县“首席服务官”进行业务交流;各单位需通过回访办事群众、落实“好差评”等方式,强化对首席服务官的监督,促进规范履责。

  附件:首席服务官审批事项清单(第一批).xls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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