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2021-2026年)》修订听证会公告
栏目:秭归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4

 

  2022年7月15日,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22年版)》测评项目相关规定的说明,要求学校、幼儿园周边50米内无烟、酒、彩票销售网点。

  据此,为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责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经报县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对现行《秭归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2021-2026年)》(秭烟专〔2021〕12号)有关条款的修订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9:00。

  二、听证会地点:秭归县烟草专卖局办公楼9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根据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由秭归县草专卖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代表、持证卷烟零售经营户代表、消费者代表自愿报名、聘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的方式产生。本次听证会设正式代表20名。其中:县烟草局代表3名,持证卷烟零售户代表(卷烟零售业分会成员)5名,单位代表10名,消费者代表2名。

  欢迎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消费者代表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人员须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凡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2月23日下午5时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名要求:报名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如申请人在听证会上陈述意见,应当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陈述意见的基本观点并说明理由。

  四、听证会设旁听席位3个以内。有意参加旁听人员须于听证会举行前向秭归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旁听人员按受理申请时间顺序确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崔雁宁、向江

  联系电话:0717-2881773、18527309333、15071782888

  秭归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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