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都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栏目:宜都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1-06
一、出台背景年,我市印发了《宜都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都政规号),该文件延用至今已年,部分内容已过时,难以对应现行殡葬管理法规文件要求,不能适应当前我市殡葬综合改革的大趋势。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都市办文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

  一、出台背景

  2015年,我市印发了《宜都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都政规〔2015〕1号),该文件延用至今已7年,部分内容已过时,难以对应现行殡葬管理法规文件要求,不能适应当前我市殡葬综合改革的大趋势。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都市办文〔2022〕3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都政办发〔2022〕40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措施,对都政规〔2015〕1号文件重新修订后发文。

  修订依据:

  (一)上级文件:

  1.省民政厅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鄂民政发〔2020〕29号)

  2.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规范》(鄂民政规〔2011〕3号)

  3.省民政厅印发《湖北省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鄂民政发〔2021〕53号)

  (二)本级文件:

  1.《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宜都市深化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都市办文〔2022〕32号)

  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都政办发〔2022〕40号)

  二、主要内容

  《宜都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主要是对《宜都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都政规〔2015〕1号)进行修订。共五章22条,涵盖了总则、规划和建设、管理和使用、监督和处罚、附则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1章“总则”,对修定的依据、城乡公益性公墓的定义

  和主管部门进行了规定。

  第2章“规划和建设”,重点对城乡公益性公墓规划布点的原则、公墓的具体位置和名称、墓园的建设规模和布局、墓

  穴(位)的建设要求和墓碑规格进行了详细说明。

  第3章“管理和使用”,重点对城乡公益性公墓管理的层级、墓园维护管理的要求、运营的原则、安葬(放)的对象和

  收费规定进行了明确。在公墓收取安葬和管理费的定价方面,由于各公墓的建设费用、材料成本费用尚未核算,还未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待发改部门核定后定价。第18条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后符合在农村公益性公墓(集中墓葬点)安葬(放)的对象,另一方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人员(含离退休)死亡后,可以到其配偶所在地公益性公墓安葬(放)”。这条是引用2011年实施的《湖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规范》第16条内容。

  第4章“监督和处罚”,依据上位法规和文件,对于违反《宜都市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的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明确。

  第5章“附则”明确了施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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