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宜昌市市级水库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即善溪冲水库。以水库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遵循有堤防界线按照堤防界线划定,无堤防的,原则上在设计洪水位范围内、以地方政府确认的管理范围线划定登记单元范围界线。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范围:高新区白洋工业园。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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