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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城市会客厅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入户调查登记的公告
栏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加入收藏

  因提升城市品质的公共利益需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对城市会客厅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同时依法收回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确实做好征收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有关规定,现将入户调查登记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具体范围详见征收红线范围图)。

  二、调查单位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项目投资服务中心

  三、调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7日

  四、调查内容

  调查登记工作人员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调查登记内容包括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需要调查登记的事项,届时请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如实申报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填写《房屋征收入户调查登记表》(工作人员携带),如实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权属是个人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权属为单位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共同权属人的,提供共有权属人的上述材料。

  (二)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权属证明材料,地上房屋及附属物清单,改、扩、新建批准文件及其他有效权属证明材料。

  (三)房屋、土地租赁(承包)合同或有关租赁证明材料。

  (四)房屋权属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票据及依据等。

  五、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部门将暂停办理户籍登记(婚姻、出生、学校毕业、回国、退伍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除外)、各类经营许可证照、建设项目用地及施工许可、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和房屋抵押、转让等可能增加补偿费用的手续,暂停期限为一年。

  (三)为保障被征收房屋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请各被征收房屋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主动配合调查登记工作,如实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和材料,以确保所有调查登记情况真实、准确,否则如由此造成被征收人损失或其他法律后果的,则将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和负责。

  (四)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房屋处等候调查登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于调查登记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证照及相关材料直接前往县项目投资服务中心(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星城二路19号)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城市会客厅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图》

  联系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星城二路19号

  联 系 人:陈潇寒

  联系电话:0717-5308905 15871585393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项目投资服务中心

  2023年3月3日

  附件:

  城市会客厅项目征收范围图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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