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浓缩液外运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栏目: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浓缩液外运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03-13 17:48来源: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责任编辑:城管委

  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浓缩液外运服务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浓缩液外运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单价最高限价为0.67元/吨公里

  4、采购需求: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浓缩液外运服务项目一项,从黄家湾到孙家湾填埋场的规定往返运距约为66.6km,从黄家湾到焚烧发电厂的规定往返运距约为84km,浓缩液运输量约5552吨(实际运输量以孙家湾或焚烧发电厂地磅核实量为准,合同执行期内实用实结,合同执行期内实际运输量不足5552吨的,采购人不承担责任)。(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大型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16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在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官方网站线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3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宜昌市孙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办公楼2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3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昌市孙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办公楼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单独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谈判会议,否则由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2、逾期送达纸质文件或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谈判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cgw.yicha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沙河村一组

  联系方式:杨珩 13972005587

  附件:采购正文(浓缩液外运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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