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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纳税人连连称赞的“观察期”机制在远安落地了
栏目: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加入收藏
“今天是公司业务在第三方平台正式上线的日子,你们送来的“观察期”机制真是太及时了,让我们有机会减轻负面影响,我们一定认真整改,决不再犯,依法依规经营,争取成为远安的上市公司!”远安县城市智慧物流公司负责人李涛在听完税务人员介绍的“风险现实性

  “今天是公司业务在第三方平台正式上线的日子,你们送来的“观察期”机制真是太及时了,让我们有机会减轻负面影响,我们一定认真整改,决不再犯,依法依规经营,争取成为远安的上市公司!”远安县城市智慧物流公司负责人李涛在听完税务人员介绍的“风险现实性评估+观察期机制”后,立刻表示要申请适用该机制。

  远安县城市智慧物流公司是一家以新能源车销售、配套设备建设、运输平台经营等业务为一体的“三新”经济企业,因公司财务人员未及时配备到位,在年初产生了2次逾期申报,将面临罚款、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分受影响及在部分资质认定中存在负面评价等不利后果。考虑到该企业尚在发展初期,远安县税务局率先向该企业介绍了包容审慎监管“风险现实性评估+观察期机制”。该企业也成为远安县首位申请适用此机制的纳税人。

   据悉,包容审慎监管“风险现实性评估+观察期机制”是指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三新”纳税人在初期发展中的税收违法行为给予适当“观察期”,税务机关在“观察期”内视情况采取有限度的税收管控措施,并对纳税人进行相应辅导及监督。“观察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再次评估,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包容审慎监管“风险现实性评估+观察期机制”的落地,是远安县税务局在“非强制性执法”体系探索中迈出的重要一步。旨在通过流程再造,寓执法于服务,用对纳税人损害最小的方式实现执法目的,扶持培育“三新”经济发展,给予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纠正涉税违法行为的机会,让企业降低在远经营成本的同时,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近年来远安县税务局一直致力于创建营商环境的先行区,目前该举措正是立足纳税人需求,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切实扶持企业发展壮大硬措施,下一步远安县税务局将持续以柔性执法为宗旨,探索用优化的执法方式持续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远安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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