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栏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31日至4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9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单位高度重视。9月5日,班子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项;9月7日,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领会五巡发〔2022〕10号文件精神,认领问题,进行责任分解;9月20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

  (二)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成立由机关党支部书记、中心主任易琼芳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班子成员及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分头落实督办;各股室及所属单位负责人领办具体整改任务,扎实开展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中心副主任王俊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整改事项的综合协调和事务性工作。

  (三)举一反三,细化措施。针对三个方面16类27条意见,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并报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审阅后印发实施。针对27条意见涉及的内容,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结合各自分工及职责,制定整改清单,将任务逐条分解到股室、承办人,由股室提出整改建议措施,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经班子会讨论,形成了66条整改措施。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县委工作安排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缺乏有效跟踪,仅2021年节能宣传周在县机关食堂开展过1次光盘奖励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列入机关集中学习重要内容,持续不断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10月14日,联合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科经局、县妇联在洪泰商业中心广场开展“保障粮食供给端牢中国饭碗”宣传活动,营造反食品浪费的社会氛围。二是完善考核制度。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及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落实情况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及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三是加大检查力度。3月25日,随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到政府机关食堂、县林业局机关食堂现场调研反食品浪费及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情况;6月16日,会同县城管执法局在长乐集团食堂开展“节约粮食我行动”宣传活动,并对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回收及干部职工“光盘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9月27日以来,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对长乐坪镇、五峰镇、渔洋关镇、五峰民族工业园等机关食堂落实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进行现场检查督导;10月14日,对政府机关食堂“光盘行动”、食品采购及储存加工、环境卫生、厨余垃圾处理等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规劝不文明用餐行为,制止餐饮浪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在政府机关食堂设置“爱粮节粮”监督岗,配备“爱粮节粮”监督员,就“光盘行动”进行常态化监督。

  ⑵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要求建立机关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整改情况:9月20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发《宜昌市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随后,我单位结合实际,就我县如何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历时1个多月经反复修改形成初稿。11月9日,我单位就初稿中涉及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建议。11月11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目前,已完成对县级机关食堂有关情况的摸底工作,后期将联合县发改局、县科经局、县市场监管局,成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专班,对县级机关食堂实施抽查评估,全年累计抽查评估比例不低于食堂总数的35%,三年实现评估全覆盖。

  ⑶学习方式单一、学习内容不全面。2021年共开展学习21次,均采用室内会议形式,多为一人念大家听的学习方式。2021年理论中心组未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细则》。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学习方式。结合实际采用举办培训班、接受现场教育、大讨论活动、集体研讨交流、组织专项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8月2日-4日,举办为期3天的“我在机关讲一课”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6名党员、干部根据自身岗位要求及业务技能“专业人讲专业事”,增强了学习的实用性和参与率;9月1日,机关全员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警示教育1次;10月13日,在机关组织开展“我是谁,为了谁,我在我的岗位上能做什么”大讨论活动1次,特别邀请县委分管领导到会点评并提要求;4月7日在机关开展反诈防骗知识测试1次,6月23日在机关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1次,7月20日在机关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知识测试1次,9月16日在机关开展廉政知识竞赛1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开展研讨学习17次。二是及时进行补学。9月16日,组织开展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会上补学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细则》。后期将对学习内容经常性开展“回头看”,确保内容全面、完整,及时跟进学习。

  2.关于“公车监管有短板”问题。

  ⑴公务用车监管检查力度不够,公车监管多以线上检查为主,线下实地查看较少。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租赁社会车辆缺少检查和有效的监管手段,存在监管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全县系统业务培训。今年9月,市公车办推出的新版宜昌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对车辆派发、费用录入、运行监管等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可进一步实现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化、电子化、台账化、规范化。我单位于9月6日组织全县84家单位进行新平台使用培训,现运行情况良好。二是加大节假日实地检查力度。结合县纪委统筹安排,中秋国庆期间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对2个乡镇、6个县直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未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未安装GPS、宜昌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推进缓慢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4份,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运用管理平台进行线上检查。新平台使用以来,共抽查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所属19家单位的公务用车运行轨迹及平台使用推进情况。四是加强联动检查。10月11日,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前往县交警大队,利用“天眼”系统检查国庆期间使用车辆(渔洋关林业管理站鄂EZ8P19、湾潭林业管理站鄂E1UR15)的行驶线路及详细时间等有关情况。五是服务上门规范公务用车使用。11月份以来,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前往8个乡镇32家单位实地检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使用推进情况,并对租用社会车辆行为进行规范,后期将继续按计划对县直各单位逐一进行上门服务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与相关部门联合,安排专人不定期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党政机关保留车辆违规使用及停放问题,同时紧盯节假日等敏感时间节点,运用天眼系统和管理平台调取车辆运行轨迹,严管节假日公务用车使用及停放等有关问题。同时,继续加强公务用车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确保各级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3.关于“办公用房监管有弱项”问题。

  ⑴监督主动性不强,仅2021年4月对长乐坪镇政府、县残联等4家单位开展过1次办公用房检查。县行政大楼之外各单位办公用房数量、面积由各单位自行上报,未实地核查;2021年以来,未收集、建立办公用房使用台账,对动态情况掌握不及时。办公用房政策宣传不深入,以发文件为主,未组织过系统培训。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9月6日,组织开展全县办公用房业务培训,分管负责同志在培训会上就办公用房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建立用房档案。9月13日,为加强办公用房动态管理,结合全市有关要求印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五机关事务函〔2022〕4号),全县党政群机关(含乡镇、五峰民族工业园)及直属事业单位均对办公用房档案进行了更新完善并汇总上报。三是开展实地核查。组建专班对县政协办、县文旅局、县档案馆、县招商局、渔洋关镇、长乐坪镇、五峰民族工业园等乡镇和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后期,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核查,逐步实现全覆盖。

  4.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日常工作不扎实”问题。

  ⑴节约型机关创建重前期申报,缺后期跟踪督导。限塑禁塑工作仅停留在宣传层面。节能设施配备不到位,县行政大楼公共区域声控光控照明灯具、感应水龙头等配备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节约型机关创建成功单位进行回头看。9月份以来,对2020年和2021年已建成节约型机关的31个单位进行回头看;针对39个单位垃圾分类桶标识非国标问题,于10月底前统一进行更换。二是加大限塑禁塑的宣传和检查力度。6月16日,我单位会同县城管执法局在政府机关食堂、长乐集团食堂开展“塑料治理我参与”宣传活动,向干部职工宣讲塑料污染现状,现场发放可降解玉米淀粉餐盒和全生物降解塑料袋,并就食堂减塑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优化节能设施配备。根据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宜昌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工作的通知》(宜机事发〔2022〕6号)精神,行政小区被选定为全市第一批合同能源实施点,拟引进第三方对小区照明、用水、空调等进行合同能源托管服务,届时可一并完成行政大楼公共区域声控光控照明灯具、感应水龙头更换等工作。

  5.关于“服务保障不到位”问题。

  ⑴接待工作有短板。餐饮服务未突出民族特色,精细化水平不高,主动研究接待工作与纪律制度融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外出学习取经。安排1名青年干部到市接待办跟班学习1个月,为接待工作更好地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进行系统学习。学习结束后,组织接待工作人员开展了1次专题培训。二是专人对接服务。对县委县政府的每一项重要接待任务,均指定专人与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联络,以便及时掌握各项信息和行程安排,确保接待服务保障到位,食宿习惯符合来宾要求,有效地提高了接待工作精细化水平。三是传承土家文化。对本地菜进行整理挖掘,制作出了100道土家特色菜谱(坨坨肉炖肉皮、五峰腊蹄子、凤来宜、橙汁浸天麻等),协助8个乡镇挖掘出40道当地美食(雀噶蛋炖青菜、鸿运当头等),为传承弘扬土家饮食文化奠定了基础。四是严守纪律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从严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坚持务实节俭、杜绝浪费。认真组织学习《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党政机关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按照公务和商务接待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接待工作,严格财务报账管理。

  ⑵食堂管理不主动。对政府机关食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监管依赖于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上门监督少;征求听取对食堂管理意见少、对菜品菜价过问较少;对其他党政机关食堂实地指导少。

  整改情况:一是上门开展检查。11月,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到政府机关食堂对食品和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现场查看食品留样、制度建设、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等情况,就食堂灭火器、消防水龙头等进行了逐一检查。二是征求意见建议。9月份以来,对政府机关食堂2021年8月-2022年7月的菜品菜价,营业收入,机关食堂人员工资、水电、天然气等支出情况进行了一次摸底调查,与食堂负责人就运转情况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并对周边县市区食堂经营模式和经营情况进行学习调研。同时,在食堂外墙设置意见箱1个,按季收集汇总干部职工意见建议,适时提请班子研究。三是加强实地指导。9-11月,分管负责同志带队,对长乐坪镇、五峰镇、渔洋关镇、五峰民族工业园等机关食堂的经营模式、经营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落实情况现场检查督导。

  ⑶安全防范意识不足。2020年8月,国网五峰供电公司对行政小区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指出4个问题,下达了限期15天的整改通知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直至2021年4月才开会研究,5月完成改造。

  整改情况:针对电气设备安全整改不及时问题,9月14日,分管负责同志召集后勤保障股工作人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类似整改通知,务必第一时间按程序进行报告并提请班子专题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欠缺”问题。

  ⑴学习认识不到位,有理论学习是“软指标”,业务工作是“硬指标”的倾向;督促机关支部纪检委员履职不到位;对县驻汉办工作管理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全,开展工作以电话沟通为主,未形成严密高效的工作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15次、机关集中学习27次,支部主题党日11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开展提醒谈话,督促纪检委员履职。原纪检委员因工作岗位调整调离本单位后,5月26日,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补选纪检委员,新一任纪检委员由副主任王俊同志担任。5月26日、9月13日,支部书记2次同纪检委员谈心谈话,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县驻汉办工作管理。对请示报告、印章管理、车辆使用管理、驾驶员管理、财产物资购买及保管制度等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县驻汉办管理制度汇编》,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10月27日,经县委批准,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定方案修改后予以印发,我单位及时对班子分工进行调整,明确1名班子成员具体分管县驻汉办;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分管县驻汉办班子成员已赴武汉实地指导工作1次;县驻汉办副主任及其工作人员坚持常态化向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工作,每月电话汇报不少于1次,每季度当面汇报不少于1次。

  2.关于“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⑴制度内容不全,机关印章管理制度中缺乏财务印章管理规定。制度应建未建,未建立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县接待办无岗位责任制。制度更新不及时,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所依据的五政办发〔2020〕8号于2021年10月31日废止,截至巡察结束时该制度仍未更新。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财务印章管理规定缺乏问题,分管负责同志召集会计核算股5名工作人员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对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学习,工作中始终保持严谨、细致的过硬作风。同时,在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期间,领导班子和相关股室人员对高中食堂饭卡充值提现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专题警示教育,要求全体财务人员自警自省,务必守住底线、不破红线,从制度建设入手,严守法纪规章,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目前,已按要求建立了机关财务印章管理制度,更新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二是为保障行政小区和行政大楼正常运转,结合我单位采购后勤保障性服务、公共场所重要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事项较多的实际,11月9日,经班子和相关股室反复几轮的讨论研究,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正式建立。该制度将进一步规范我单位项目建设管理秩序,完善操作流程,保障资金使用效益,最终达到确保安全、保证质量、控制工期、节约支出、廉洁高效的目标。三是针对县接待办工作人员紧缺的实际问题,先后向县委3名领导同志进行汇报,争取到1名年轻同志于6月份到县接待办跟班,随后又争取到9月份赴市接待办学习1个月。11月,该同志正式调入县接待办,充实了接待工作队伍。另外,1名长期在接待办工作的中年干部11月被任命为县接待办副主任,接待办领导力量得到加强。目前,接待办6名工作人员已建立岗位责任制,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3.关于“机关公车管理不严”问题。

  ⑴存在违规使用公车的现象,县驻汉办将公车交由外单位人员驾驶、使用公车购物。2020年9月27日《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台账》中用车人和驾驶人均为兴发集团李某;2021年10月25,用车人为国酒李某,用车事由为到和平大世界购物。

  整改情况:经核实,2020年下半年县驻汉办尚在重新装修期间,厨房餐厅相应用具尚未配置齐全,9月27日用车系到武昌区中北路101号楚商大厦海山金谷拿取厨房餐厅用具临时使用。当时,因县驻汉办驾驶员请了事假,工作人员吴萌遂请示负责人唐德军同意后,和武陵山公司李某一同前往,而事后驾驶员在补填台账时未详细注明用车人和事由。10月25日用车系到和平大世界采购办公用品,该事项事前也得到了县驻汉办负责人唐德军同意,但驾驶员在填写台账时未表述清楚具体事由。巡察期间,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该问题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责成相关人员迅速核实情况、举一反三,针对县驻汉办公车管理制度不健全、台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务必建立实用管用的长效机制。5月30日,县驻汉办副主任召集相关人员对县驻汉办公车使用管理进行专题研究,对该问题涉及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迅速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公车管理。随后,我单位安排县保障中心业务人员认真研究县驻汉办的现实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于10月份修订完成县驻汉办车辆使用管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对公车使用范围、派车流程、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等内容进行系统完善,并严格要求每次用车须规范填写用车事由、行车区间、使用人、驾驶人、审批人等内容,确保账实相符、有迹可循。目前,县驻汉办公车使用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台账填写经检查符合要求。

  4.关于“项目管理有漏洞”问题。

  9月1日,班子(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时,认为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5个方面问题主要是学习不够、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责任心缺失等原因,导致工作人员掌握政策不准、执行制度不严、工作出现偏差。会上,现场安排后勤保障股梳理涉及项目建设方面的政府采购程序、合同签署及执行、质保金扣除、履约验收等相关资料进行系统学习,并对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小组、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了安排。9月14日,分管负责同志对后勤保障股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不断强化学习,努力克服大而化之、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等不良倾向,真正践行一线工作法、清单工作法、闭环工作法,切实规范本单位项目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11月9日,经班子和中层干部反复几轮的讨论研究,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管理小组正式成立,其中对每一个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验收,合同的审核、结算及支付、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等相关工作,明确责任、任务到人。

  ⑴合同签署不规范,合同缺必备要素。2020年4月行政小区4个绿化项目合同均为约定单价或总价。

  整改情况:目前,项目建设管理小组已明确由会计核算股股长负责项目合同的初审复核、分管负责同志终审把关等工作,严格合同签订的基本要素,以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有关流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⑵违规预留质保金。2021年11月县政府大楼空调河水泵改造项目未按《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质保金不得高于3%”的要求,扣除了5%的质保金。

  整改情况:根据8月20日县财政局和县政府采购中心联合下发通知中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期应为一年,质量保证金比例不得高于政府采购合同价款的1.5%”的相关规定,我单位已于12月1日将行政大楼空调河水泵改造项目预留的质量保证金12650元全额退还给施工单位。近年来,随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深入推进和疫情反复形势下的经济工作需要,针对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对涉及我单位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梳理和学习,确保执行政策时不打折扣、不走样。

  ⑶执行合同条款不严。支付2021年度行政大楼保洁、安保、绿化养护等外包服务费用时,未按合同约定扣除绩效考核费用。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后勤保障股对行政小区绿化、保洁,行政大楼安保、保洁等外包服务事项合同条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考核办法执行,实行季度考核打分,根据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目前,该项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

  ⑷采购程序不规范。2021年中央空调机房河道清淤二期项目签合同在前,“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发包在后。

  整改情况:项目建设管理小组成立后,小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职,我单位各项工程、货物、服务等政府采购流程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财务人员在支付相关费用时,一并加大审核把关力度,杜绝类似逻辑性错误再次产生。

  ⑸项目验收不严谨。2020年政府空调给水管抢修项目、行政小区空调处绿化等项目验收报告均无数量和质量指标。

  整改情况:按照项目建设管理小组分工,分管负责同志统筹机关所有项目建设的实施和管理,后勤保障股2名同志具体负责每一个项目建设的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目前,今年已实施的中央空调水管和自来水管破损抢修及事后复绿补植、庙岭公园木质扶梯补损刷漆等项目均按照数量和质量指标予以验收。

  5.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⑴资金结算不规范。2019年1月15日县接待办将车辆维修费用0.58万元支付到驾驶员个人账户,未直达商家。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9年1月15日支付给县接待办驾驶员向家兵的5759元包含内容如下:2018年12月16日转给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瑞峰汽车服务部车辆维修费3400元;2019年1月15日转给向文春洗车费1183元(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累计洗车费);2018年12月19日转给湖北五峰彩印印章雕刻费146元;2019年1月9日转给昌发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单位公车年检费330元;2018年8月23日转给宜昌市数字证书技术服务中心数字证书年费260元;2018年12月24日转给中国石化五峰石油分公司加油费440元(松林坪加油站)。其中①3400元公车维修费产生情况:当时车辆在行驶路途中发生故障,急需更换轮胎,驾驶员向家兵只得到就近汽车维修厂家进行维修,因该厂家不在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范围内,不接受赊账、记账,所以向家兵先行垫付了车辆维修费,但在事后报销费用时未将个人支付截图附上。现已将其垫付费用支付截图附后。②1183元洗车费系2018年6月至2019年1月累计洗车费用,由向家兵一次性转账垫付。现已将相关转账记录截图附后。③剩下1176元系日常零星支出,由向家兵转账垫付,现已将相关转账记录截图及佐证附后。针对该问题,县接待办负责同志已对向家兵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所有支出必须直达商家或采用公务卡结算,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⑵审签程序不规范。县接待办2019年采购价值2.4万元的手提袋,订货单时间在前,合同签订时间在后,报销凭证无审批意见、无证明人签字。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9年县接待办工作人员在采购手提袋时,因时间匆忙,着急拿回使用,没有按采购程序第一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只达成口头协议便拿走了手提袋,出了订货单。随后,在进行财务报销时才补签了订购合同,故造成订货单时间在前,合同签订时间在后。针对该问题,县接待办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采购相关知识和财务报销规范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明确1名专业财务人员具体负责财务报销有关工作。县接待办财务票据资料经专业财务人员初审后,交由主管部门会计核算专业股室复审,最终由县接待办负责同志严格把关签字确认后报销,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⑶报销资料不齐全。2020年1月支付行政大楼保洁服务费3.9万元,支出凭证无附件,报销人非本单位人员,且无经手人签字。

  整改情况:经核实,该笔支出为支付原五峰宾馆改革人员2022年1月行政大楼保洁费用。根据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号精神,原天池宾馆、县政府第二招待所部分职工安置问题由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改革后改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筹安排,负责行政大楼保洁工作,其保洁合同与原长乐旅投公司签订。2020年1月4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长乐旅投公司、五峰宾馆签订了2020年行政大楼保洁三方合同,年费用470640元,每月按39220元拨付。目前,已责成经办人补签字并将支出凭证附件补充完整,具体内容包括:行政大楼保洁服务外包合同书复印件(附件张数4张),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1号(附件张数2张)。

  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有不足”问题。

  ⑴2020年、2021年未按要求开展固定资产清查,资产损益不清,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资产清查。9月份,专门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机关截至2022年8月底所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资产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部门、使用状况、使用年限未到期损毁提前报废资产、已经达到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的报废资产、出借资产等进行逐一登记核实。目前,已完成账面(车辆30台、办公家具779件、通用设备457件、专业设备6件)共计1272件资产实地盘点工作,涉及资产原始价值1172.24万元,同时对账外资产进行了盘点核实登记。二是对照专项审计报告,对盘盈资产进行登记入账,对盘亏资产按照资产处置程序报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资产处置。三是建立资产清查长效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今后,将定期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实时对资产的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进行更新,对新增资产及时登记入账,对报废资产及时按程序进行资产处置,确保账实相符,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价值。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⑴2021年8月10日召开班子会,讨论决定县直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副主任任免事项,会议先同意任职,后开展班子讨论。

  整改情况:2021年10月18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印发后,我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在后续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选任流程。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任免事项时,与会成员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主要负责同志最后表态,会议记录统一使用县委组织部指定讨论决定干部会议记录本,明确专人记录并在会议记录右下方由记录人签名。

  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⑴存在讨论事项时未逐一表态,会议决定在前逐一表态在后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2021年2月2日“三重一大”决议班子成员均未逐一表态。2021年7月至今,“三重一大”会议均为先决定后表态。

  整改情况:9月1日,我单位召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会上对机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集中组织学习,并就进一步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的水平进行讨论研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的基本程序和规则,会议记录人严格做到会议记录合规、清晰、严谨。目前,我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表决均实行会议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对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逐项进行表决,会议内容安排专人如实记录,按规定存档备查,有关情况一并上报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同时,不定期由分管负责同志对“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进行检查指导。

  3.关于“执行‘三定’规定不到位,班子分工不科学”问题。

  ⑴执行“三定”规定不到位。2021年12月县委编委会批复同意核增房管节能股,截至巡察结束时未明确分管领导和股室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据实核定三定方案。2022年初,我单位结合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的工作实际,重新草拟了三定方案并报县委编委审核。10月27日,县委办公室印发《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明确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等。二是及时调整职责分工。三定方案印发后,我单位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讨论研究班子分工事宜。11月10日,下发《关于调整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分工的通知》,明确由班子成员陆万兵分管房管节能股。三是优化调整股室人员。根据《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由原财务股股长张宏莲同志转任房管节能股股长,并负责其日常工作。

  ⑵班子分工不够科学。县接待办主任日常在机关的时间比较少,其分管的办公室、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以签批文件为主,有的工作由其他班子成员代办。

  整改情况:4月下旬,县接待办原主任因工作岗位调整调离后,由邓继琼同志担任县接待办主任。考虑到县接待办主任的工作时间绝大多数不在机关,无法分身兼顾其他工作的实际情况,经班子会商议,办公室、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另由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中心副主任王俊分管。

  4.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不足”问题。

  ⑴支部党课未达到一季度一次的要求,2021年6月25日、2021年9月22日支部书记讲了两次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未讲党课。

  整改情况:2022年讲党课5次,其中机关党支部书记、中心主任易琼芳围绕年轻干部如何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深入推进筑堡工程等内容讲专题党课3次,纪检委员、中心副主任王俊围绕筑堡工程到联系村甘沟村讲专题党课1次,班子成员陆万兵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讲专题党课1次。今后,机关党支部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严肃认真地过好组织生活。

  5.关于“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⑴支部纪检委员履行职责有欠缺,有的党员不知道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委员日常履职主要是开会时领学政策文件,大多职责由机关支部书记代为履行。

  整改情况:机关党支部原纪检委员因工作岗位调整调离中心后,5月26日,机关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补选纪检委员,新一任纪检委员由中心副主任王俊担任。该同志上任后认真履行纪检委员相关职责,常态化统筹安排警示教育进夜学、纪法教育进支部,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15次;开设“案说101个罪名”小课堂4次;组织党员干部分享纪法教育心得体会5次;开展廉洁家访2次;对年轻干部开展廉洁提醒谈话9人次;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知识测试各1次;组织开展廉政知识竞赛1次。通过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不断强化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监督以及日常教育管理。

  (四)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方面的整改情况

  无。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无。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深刻学习领会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握巡察精神实质,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的具体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在先、走在前,以党的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更好的工作实绩彰显巡察整改实效。

  (二)坚持从严治党。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头雁效应”,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严格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完善促进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标巡察反馈意见,确保整改落实落细。对整改完成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跟踪督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用巡察成果助推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为五峰高质量发展贡献机关事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或县纪委监委派出第1纪检监察组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3月22日至4月11日。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17-5759639(工作日8:30-12:00,14:00-17:30);通讯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幸福大道32号,邮政编码:443413。县纪委监委派出第1纪检监察组电话0717-5825891(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中共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支部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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