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栏目: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依法治牧工作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22年主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宜昌市畜牧兽医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依法治牧工作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前学习和集体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走深走实。中心党组书记、中心主任坚持亲自抓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畜牧兽医工作要点、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法制度。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落实中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起草印发并安排部署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八五”普法规划。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加大行政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为做好全市畜牧系统法治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水平。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8次,其中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保密工作、《安全生产法》等法治建设主题内容学习3次。在9次中心党组会上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进行学习,其中学习法治建设有关内容5次。举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畜牧法》等专题辅导培训3次。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8”食品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市直畜牧兽医系统干部积极参加无纸化学法,重点学习《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参学率、参考率均达到100%。编印法律法规汇编资料《宜昌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手册》,组织广大干部结合业务工作深入开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全面系统自学。组织全市畜牧兽医部门、行业协会通过培训、网站、微信公众号、入场入户宣传等形式,在全市广泛开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制作印发安全用药政策及技术资料,向全市2600余个重点监管对象进行重点宣传。

  (三)强化法制建设,夯实常态工作。配合市人大完成了《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对《兽药注册管理办法》等4部行业法律法规修订稿提出意见建议。按照科学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通过征求意见、召开党组会及中心主任办公会等形式对全年工作安排、干部人事、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和依法决策。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开展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累计审查26个事项,代理处理合同纠纷案件1件。配合市农业农村局迎接市人大《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件,见面率、办结率均为100%。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答复率、满意率达100%。

  (四)强化依法履职,确保工作质效。一是贯彻执行2021年修订实施的《动物防疫法》。严格落实强制免疫,牲畜口蹄疫等4种重大动物疫病春秋两季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免疫抗体合格率均保持90%以上,超过部省标准,春防免疫质效评价成绩全省第一,是全省唯一全部达标市州。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治,历经6年努力,宜昌市于2022年成功创建全国首个羊布病净化示范区。二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组织271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全市完成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1996份,全年接受国家、省级监测11次、抽检样品240份,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99.9%,未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主动开展生猪屠宰管理专项整治,市级组织两次非洲猪瘟检测能力比对试验,4次市级非洲猪瘟监督抽检、抽检样品808批次。全市完成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常规抽检3217批次、瘦肉精常规抽检3.65万批次,屠宰企业完成非洲猪瘟自检3.83万批次、瘦肉精自检4.31万批次。养殖、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产品39.42万头,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四是贯彻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当阳、远安、五峰全面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市持续推广县域“大循环”、乡镇“中循环”、场区“小循环”三种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模式,已支持建设“大循环”1个、“中循环”15个、“小循环”100个。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五)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法治服务。围绕“放管服”改革任务,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屠宰场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实施无纸化出具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实现畜禽检疫“掌上办”、“快速办”、“一站式办结”。2022年全市动物B证出证7.87万份,电子证占比94.4%;动物产品B证出证46.23万份,电子证占比21.6%。预计2023年7月1日前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证电子证出证率可达到100%。2022年完成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证+B证)核发65.28万份,服务对象满意率达100%。围绕行政执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市本级全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6次,查处畜牧兽医违法案件6起,罚款3.06万元。全市集中开展“动监卫士——亮剑护牧”、屠宰行业“强监管 保安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畜牧兽医违法案件78起,罚没金额58.33万元。编写发布了宜昌市2022年畜牧兽医执法典型案例。围绕行政管理,完成1家兽药企业GMP认证审查、4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审查。围绕法治服务,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动协调配合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处理外省饲料携带非洲猪瘟病毒致本地猪场生猪死亡事件,及时帮助养殖户追回损失270万元,保护了养殖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年依法指导各地行政许可及证后管理工作40余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畜牧兽医执法体系不健全,管理机制不顺。二是组织全市畜牧兽医行业加强执法监管和开展普法力度不够、统筹调度不够。三是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谋划落实不够。

   三、2023年工作安排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宜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安排,强化畜牧法治建设、纵深推进依法治牧,重点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普法宣传。优化完善畜牧兽医执法管理机制,统筹全市畜牧兽医部门,加强《畜牧法》《湖北省畜牧条例》《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宜昌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新修订、新制定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培训宣传。落实无纸化学法,确保参学率、考试通过率达到100%。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庭审。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二是加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监管。结合市农业农村局总体工作安排,持续开展依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规范宠物诊疗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兽药打假保动物防疫专项执法行动、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清查行动、“动监卫士——亮剑护牧”执法行动等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畜牧兽医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举办案卷评查活动,收集、编写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典型案例并进行发布宣传。积极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监管。三是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落实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关任务,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创建机关法治文化阵地,组织筑堡工作队、驻村工作队积极指导常家湾社区和堡镇村打造法治文化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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