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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全县物流运输业发展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栏目:远安县-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12-15 加入收藏
一、起草背景截至年月,全县在册备案的货运车辆共台,大部分以运输散户形式从事运输业务,仅有的家规上货运企业,其中家为企业自建,承担着全县磷矿、建材等主要大宗货物运输任务,年实现营业收入亿元,实现税收万元。为进一步整合运输运力资源,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培育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及龙头物流企业,推动全县物流

  一、起草背景

  截至2022年10月,全县在册备案的货运车辆共5138台,大部分以运输散户形式从事运输业务,仅有的7家规上货运企业,其中6家为企业自建,承担着全县磷矿、建材等主要大宗货物运输任务,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31亿元,实现税收920万元。为进一步整合运输运力资源,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培育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及龙头物流企业,推动全县物流运输产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降本增效,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全县物流运输业发展的意见》。

  二、政策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要求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40号)要求支持公路货物运输业发展,对新增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给予奖补。

  3.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公路货物运输业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发﹝2022﹞75号)要求给予新增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一次性奖补。

  4.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鄂发改政研﹝2022﹞238号)要求用好交通物流专项再贷,重点支持道路货运物流行业。

  5.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宜昌市降低物流成本支持物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发〔2021〕27号)要求降低物流成本。

  6.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18〕77号)要求给予A级物流企业奖励。

  7.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宜昌市服务业发展奖励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宜服务办〔2022〕3号)要求对新增入统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

  三、主要内容

  通过搭建信息平台,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抓好资源整合,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强化要素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构建现代物流体系等政策措施全面促进物流运输业发展。到2025年底,全县交通运输经济指标在全市争当先进,在全省山区县市中能够走在前列,跃居“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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