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这一明确的政策信号,就是鼓励、吸引农民工在城里买房、租房。但实现这个心愿,挺难。
新市民要在城里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港湾”,就银行、住房公积金而言,还有哪些有形、无形的障碍?请看人民日报记者的调查。
“如果不买房子,自己始终不属于这个城市”——采访中,很多新市民认为,拥有一套房子,是他们在城市辛苦打拼的目的。但是,房价高得“踮脚都够不着”。即使下决心买房,拼凑三四十万元的首付,但办银行按揭贷款非常难。因为,农民工流动性大,工作不稳定,又没有缴过社保,贷款风险较高,后续管理麻烦。
银行商贷走不通,公积金贷款行不?记者了解到,很多城市在公积金贷款方面,都做了如下规定:具有稳定就业的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公积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虽然有“政策窗口”,但对工作不稳定、无法连续缴存公积金的农民工来说,申请到贷款的希望依然渺茫。“商贷渠道不畅,公积金有政策但无法受惠,根本原因还是农民工工作不稳定。”江苏省社科院的何雨博士认为,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想买房的农民工要尽可能找份稳定的工作;另一方面,社保部门要加强五险一金的收缴,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权益。
采访中,很多想在城里买房的农民工都提到,他们在老家有很宽敞的住宅,宅基地面积也很大,目前空着非常可惜。“如果能够自由买卖、抵押贷款,老家的大院子、三层楼,能抵得上南京城里的两居室吗?”
为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在防范风险、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政策基础上,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
那么,银行也好,公积金也好,贷款给农民工,如果还不上钱,能不能拿着他抵押的农村土地和房子的所有权,用目前养老、医疗等财政补贴划拨地方财政的做法,让这些“权益”跟户籍分离,都补到“人头”上,能钱随人转,让那些在城里买、租房的新市民,也能和“老市民”一样平等地享有公共服务。
(来源:湖北住房公积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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