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阳市工业企业“进规”扶持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栏目:当阳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05-19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针对“进规”企业逐年减少、“退规”企业逐年增多、“进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以及小微工业企业“进规”意愿不强等问题和困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针对“进规”企业逐年减少、“退规”企业逐年增多、“进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以及小微工业企业“进规”意愿不强等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提升精准施策能力,激发企业“进规”意愿,培植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夯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进规”培育工作,要求修订“进规”政策,进一步提升政策的导向性和精准性,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提振小微工业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工业经济发展潜能,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起草过程

  2020年3月21日,宜昌市出台《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进规”发展的意见》(宜府办发〔2020〕12号)文件,当阳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就工业企业“进规”情况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深度调研,并对2019年《中共当阳市委 当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当发〔2019〕3号)文件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相关政策进行修订,形成了《当阳市工业企业“进规”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会议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并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报经合法性审核,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发文公布。

  三、制定依据

  1.《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进规”发展的意见》(宜府办发〔2020〕12号),2020年3月21日印发。

  2.《中共当阳市委 当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当发〔2019〕3号),2019年1月30日印发。

  四、主要内容及需要说明的重点问题

  《当阳市工业企业“进规”扶持办法》在深入领会国家、省级新政策新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进规”发展现状,明确提出了支持小微工业企业“进规”发展的8条措施。

  (一)建立“进规”企业梯次培育库。坚持分类指导、滚动培育原则,每年选择不少于50家成长型小微企业,建立“进规”企业梯次培育库,纳入“双千”平台服务范围,并建立县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实行“一企一策”持续帮扶。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从投产之日起纳入培育库实行跟踪管理。

  (二)健全“进规”工作激励机制。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除宜昌市级奖励的10万元之外,本级财政配套给予其一次性经济发展奖励10万元。同时,对首次“进规”的成长型工业企业,以其前一年缴纳税收形成的本级可用财力为基数,自“进规”当年起,连续3年对新增本级可用财力部分给予50%奖励扶持。对招商引进项目,明确将“进规”纳入合同,作为兑现政策的反向挂钩条款。

  (三)支持争取宜昌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调度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进规”企业,优先纳入宜昌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调度资金申报计划。可根据《宜昌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争取一定额度的调度资金。

  (四)缓解“进规”企业融资难题。充分发挥同创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引导投资符合条件的“进规”企业。健全政银企合作长效机制,定期组织政银企合作洽谈会、银企合作园区行、金融创新产品展示等活动,帮助“进规”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市融资担保机构要简化办事流程、降低收费标准,为培育库内企业提供服务。

  (五)支持小微工业企业拓展市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激励功能,为小微工业企业预留政府采购份额。引导、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参与市级重点产业链配套协作,组织开展各类技术对接和产销对接活动。支持小微工业企业参加各类展会。

  (六)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鼓励社会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对全程“一对一”服务小微企业“进规”的优质服务机构,给予量化奖励。

  (七)健全组织领导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进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整合多个部门监管力量,严格统计执法,引导、督促和服务企业依法依规“进规”发展。

  (八)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明确将“进规”工作纳入对各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超额完成年度目标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给予通报。健全“进规”督查工作机制和通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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