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当阳市宇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栏目:宜昌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被处罚单位:当阳市宇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当阳市坝陵办事处车站路90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程明职务:董事长违法事实:当阳市宇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刘某、尚某、陈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上岗进行焊接作业。处罚决定:当阳市宇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

  被处罚单位:当阳市宇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当阳市坝陵办事处车站路90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程明 职务:董事长

  违法事实:当阳市宇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刘某、尚某、陈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上岗进行焊接作业。

  处罚决定:当阳市宇通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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