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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首次 “金猇车集”补贴活动的通知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4-18 加入收藏
猇亭区商务局关于开展年首次金猇车集补贴活动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猇亭区推动经济运行加快重振十条措施》《猇亭区年度促消费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区汽车销售,恢复和释放区域汽车消费市场,现就开展年首次金猇车集补贴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在猇亭区依法注册(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

  猇亭区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首次 “金猇车集”补贴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猇亭区推动经济运行加快重振十条措施》《猇亭区2023年度促消费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区汽车销售,恢复和释放区域汽车消费市场,现就开展2023年首次“金猇车集”补贴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猇亭区依法注册(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不含运营车辆和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

  二、补贴期限

  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28日,为期1个月

  4月28日(含)-4月30日(含)举办集中车展

  三、补贴形式

  补贴以“50%现金+50%金猇消费券”形式直接发放给消费者。金猇消费券为无使用门槛的固定面额代金券,可在猇亭区部分餐饮、超市、电影院等处(均为宜昌汽车行业商会合作商户)直接消费。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集中车展期间2000元/台,车展结束后1000元/台,地产车额外补贴500元/台。可与各项促销补贴以及店内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五、补贴流程

  (一)由区商务会同宜昌汽车行业商会开发“金猇车集”微信小程序端,小程序具有公布剩余补贴金额、发放和在指定商家处核销消费券、上传购车凭证、后台审核等功能。

  (二)消费者在我区购买新车后,及时协助企业在小程序上完成信息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补贴所需申请材料。个人消费者申请补贴资料:个人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等复印件和猇亭区汽车消费补贴承诺书。

  (三)汽车销售企业按规定完成申请资料审核确认后,先行垫付补贴现金,并指导消费者在小程序上申领消费券。猇亭税务局、猇亭交警大队分别在小程序上对消费者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区商务局汇总审核意见后完成消费券的发放。

  (四)汽车销售企业于单次汽车消费节结束5个工作日内,集中将本次汽车消费节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完整申请材料(纸质版)和兑付垫付补贴资金的报告,一并报送至区商务局。

  (五)区商务局会同税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汇总后形成资金报告上报至区政府。

  (六)区财政局根据区政府审批意见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区商务局,由区商务局及时拨付至汽车销售企业对公账户。

  六、监督管理

  (一)个人消费者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协助商务部门对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补贴资金按照规定审核、拨付和使用。

  (二)对提供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失信信息将记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取消补贴资格。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相关要求

  (一)区商务局会同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助汽车销售企业负责向消费者解释相关流程;相关部门要对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此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汽车销售企业应告知个人消费者补贴内容,并对提供的申报材料和补充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和补充有关资料。因汽车销售企业自身原因未能按时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造成无法进行补贴,由汽车销售企业自己负责。

  (联系人:马小龙 电话:17771680333)

  宜昌市猇亭区商务局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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