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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猇亭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栏目:猇亭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4-24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猇亭区人民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一、列入年度目录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事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猇亭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列入年度目录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或通过。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区重点工作增加或变更等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研究论证后,提出调整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后公布。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猇亭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法律政策依据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猇亭区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5月
2 宜昌市猇亭区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办法(修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关于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行房票安置的通知》 区住保中心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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