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干事创业的荣誉感、自豪感、责任感,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科技经信局、县科协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2023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方案》公示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人数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全县各行业从事科技研发、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等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评选。本次活动共评选2023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最美科技工作者”10名。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以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家精神为己任,在服务基层群众和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教育、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技扶贫、医疗卫生、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4.存在下列情况的不推荐评选: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
(2)已获得全国、省、市以上荣誉和宜昌楷模、宜昌好人、“最美人物”等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推荐;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推荐。
三、评选程序
(一)动员推荐阶段(5月5日至5月12日)
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挖掘身边科技人员服务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感人事迹,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研究推荐参评人选。
(二)审核阶段(5月12日至5月22日)
1.推荐初选。县科协对所有推荐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审查初选,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形成候选人名单报县委宣传部审定。
2.专家评审。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科技经信局、县科协等有关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建议人选名单。
3.研究公示。县科协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后向县委宣传部报送建议人选及事迹材料,在县科协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最终确定2023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最美科技工作者”10名。
(三)表彰宣传阶段(5月22日至5月31日)
1.发文表扬。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科技经信局、县科协面向社会联合发布2023年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结果,发布人物事迹,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表扬。
2.学习宣传。在“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期间,县科协将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全方位集中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举行隆重的“最美科技工作者”致敬仪式,在全社会掀起向“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热潮。
四、评选材料
1.需提交《推荐表》(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纸质版,Word版和PDF版(PDF版含签字、公章)。
2.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照片请提供电子版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作为照片名。
3.推荐材料应避免涉及国家秘密,可另附页(提供电子版即可)。各推荐单位于5月14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县科学技术协会545办公室。
4.提交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确定推荐的人选等情况,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联 系 人:向慧群
联系电话:0717-5822102
电子邮箱:286680626@qq.com
联系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行政中心行政大楼545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是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是做好科技工作者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工作的实际举措。各推荐单位要严格资格审查,确保被推荐人员个人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
2.公正评选。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文明办、县科技经信局、县科协等单位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评选出10名“最美科技工作者”,同时择优推荐参加省、市“最美科技工作者”评选活动。
3.抓好宣传。各地各单位要把“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多种传播渠道,讲好“最美科技工作者”故事,讲透科学家精神内涵,在全社会营造学科学、用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附件:1.“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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