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远安县小汉口矿业有限公司)
栏目:宜昌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2
被处罚人:远安县小汉口矿业有限公司地址:远安县洋坪镇左家坪村违法事实:远安县小汉口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矿井主通风机的备用电机无快速更换装备的事故隐患、王某军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从事动火作业。处罚决定:远安县小汉口矿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一款

  被处罚人:远安县小汉口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远安县洋坪镇左家坪村

  违法事实:远安县小汉口矿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矿井主通风机的备用电机无快速更换装备的事故隐患、王某军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从事动火作业。

  处罚决定:远安县小汉口矿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分别决定作出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决定对远安县小汉口矿业有限公司作出处二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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