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前公示(〔2023〕第10号)
栏目:宜昌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鄂应〔2022〕6号)等规定,现将审查通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兴山县吉兴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宜昌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鄂应〔2022〕6号)等规定,现将审查通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兴山县吉兴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祥安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宜昌金宝乐器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8日。凡对公示企业达标创建工作有异议者,请及时向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箱,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 话:0717-6788209

  电子邮箱:532031366@qq.com

  通信地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路120号

  邮政编码:443004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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