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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司法局“六个到位”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1
近年来,宜昌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审核、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让法治助力家庭教育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增进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严格做好合法性审核,规范文件把关到位。先后对《宜昌市关护涉罪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宜昌市优化生

  近年来,宜昌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审核、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让法治助力家庭教育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增进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严格做好合法性审核,规范文件把关到位。先后对《宜昌市关护涉罪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宜昌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及妇女儿童发展“两规划”等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重点对涉及家庭教育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我市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二、做实做优法律援助,合法权益保障到位。全面推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扩大援助范围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为家暴儿童撑起法律援助保护伞。建立市县乡三级法律援助平台,在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绿色通道,设立服务专窗。与团委、残联、信访、民政等部门建立未成年人权益法律保障合作机制,对妇联转办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现当日审查、当日指派。定期组织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优秀案件、优秀律师评选。近两年来全市办理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37件,法律援助事项1272件。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法治理念传递到位。将《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行业主管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将青少年法治教育作为普法工作十大重点行动之一,举办防范家庭暴力、校园欺凌等未成年人维权法治讲座、法治班会2000余场,发放普法读本4.4万册,全市400余所学校近1000名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展示交流优秀法治教育成果,受益对象52万人次。开展家庭教育、青少年保护“普法社区行”活动10余场次。推动市妇联与普法网红周姝涵律师合作,录制婚姻家庭普法宣讲短视频11期,点击量超8万次。围绕婚姻家庭领域法律法规组织拍摄“宜律说法—民法典解读”微视频6期,编发《青少年的民法典》5000册。

  四、创新完善法律服务,护苗行动关爱到位。依托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组建“宜昌市法律服务行业‘护苗’工作站”,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听证,开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讲座等法治宣传活动10余次。在东山中学、深圳路小学举办“知识产权入校园、保护意识种心田”活动,现场以案释法,讲解知识产权、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参与对象3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通过参与涉未成年人纠纷调解、代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把“护苗”行动与家庭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相结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五、全面推进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到位。市级及各县(市、区)均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调组织进驻县乡综合性一站式调解中心,实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严格落实婚姻家庭纠纷定期排查、责任倒查和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对可能引发恶性案事件的苗头性问题,集中研判,严格落实化解责任。近两年全市调解妇女儿童案件761件,全部调处成功,为促进家庭和睦发挥重要作用。

  六、温情施矫严格助矫,日常管理教育到位。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教育,针对女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组建“6+1”矫正小组,除工作人员、配偶或在校老师等成员外,另吸收熟悉女性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心理咨询师、教育专家等参加矫正帮扶。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坚持一人一策、思想帮教、行为帮控、困难帮扶,落实“三个必须”(入矫时必须心理测评、在矫时有负面情绪或不良行为倾向必须心理疏导、解矫时必须心理评估),为女性、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迅速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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