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2日,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宜昌市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目前,医疗资源和服务量迅速增长,医疗服务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技术手段不断进步,医疗行业监管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亟需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转变监管理念、增强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2018年8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实施《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省市相继出台有关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结合宜昌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并征求意见,出台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加快转变监管理念,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加快转变监管体制,从分散的单项监管转向整合力量、协同监管;加快转变监管方式,从注重行政手段转向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建立涵盖全行业、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的多元化监管体系。
三、重点领域监管
《方案》提出了五个方面的重点监管领域:一是加强医疗服务要素审批监管。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实行网上行政审批。二是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组织体系和监测系统,综合推进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三是加强医疗服务用药监管。建立和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辅助用药和高值耗材跟踪监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行业秩序监管。建立健全行业秩序监管联防联控机制。五是加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医疗机构内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
四、创新监管方式
一是建立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建立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内设部门责任清单、协调机制,明确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二是建立综合监管手段联用机制。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机构信用管理机制。三是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卫生健康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质量控制等监管环节信息共享,确保医疗服务监管责任无缝对接。四是建立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制定完善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机构校验、等级评审、重点专科建设、财政投入、建设项目、科研项目以及医务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等挂钩的多方面联动和联合惩戒措施。五是建设依法执业管理办公室。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依法执业管理办公室,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依法执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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