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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宜昌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的函
栏目: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0 加入收藏
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宜昌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建设项目的函日期:2023-06-20 16:40来源:宜昌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责任编辑:龚雪阅读量:  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点军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点军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凸显高价值专利培育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全市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推进我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现启动2023年宜昌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及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站。

  二、申报主体

  鼓励宜昌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作为项目申报主体申报报项目。同时,也可作为项目牵头单位联合上下游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产学研合作单位共同申报。

  鼓励园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牵头单位,联合中小微企业申报本项目。

  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承担项目开展相关责任,项目支持资金只拨付至牵头单位。

  上年度项目未结题验收的,本年度不得作为牵头单位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条件

  1.企业经营正常,三年内无信用、环保、安全生产问题。

  2.企业自主拥有的知识产权,在相关领域属于领先水平,属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优先考虑。

  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先考虑。

  四、绩效目标

  (一)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1.2023年内申报战略新兴产业发明专利20件及以上。

  2.2023年内通过培育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30件及以上。

  (二)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站

  1.2023年内申报战略新兴产业发明专利5件及以上。

  2.2023年内通过培育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15件及以上。

  五、申报材料

  1.宜昌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申报书;

  2.企业知识产权情况及证明材料;

  3.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工作站)建设方案,包括立项背景、主要任务、拟解决问题、计划进度、预期成果、绩效目标等;

  4.获得相关荣誉;

  5.其他证明材料。

  六、申报流程

  1.区局推荐。各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项目的推荐和初审工作。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优势企业申报本项目,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提出推荐意见并盖章,于6月27日前送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纸质件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2.评审立项。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分数高低确定4家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10家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站,公示后项目正式立项,拨付部分项目建设资金。

  七、其他事项

  (一)鼓励优秀企业与宜昌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内优质服务机构深化合作,共同推进本项目实施。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条件,保证配套资金投入到位。项目验收不通过,给予项目承担单位3个月时间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仍未能通过验收,或者无正当理由超期3个月未能完成项目验收的,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中心中止其项目,并收回补助资金。

  (三)项目承担单位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项目资金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一经查实即全额收回项目补助资金,并列入失信名单,予以公告,3年内不再受理其财政资金扶持申请;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23年宜昌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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