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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栏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6-05 加入收藏
各中小学、幼儿园: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学生寒暑假期看护难问题,切实把双减工作落到实处,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清单》(长办发号)积极探索寒暑假托管服务要求,决定从年开始,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开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学生寒暑假期“看护难”问题,切实把“双减”工作落到实处,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清单》(长办发〔2021〕22号)“积极探索寒暑假托管服务”要求,决定从2023年开始,在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工作。为加强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提升托管服务质量,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落实。

  一、严格限定收费项目

  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寒暑假期托管收费项目仅限于托管服务费、伙食费。校(园)方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二、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寒暑假托管服务收费项目未纳入《湖北省定价目录》,不属于政府定价管理范畴。托管服务费由各托管服务学校(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参照宜昌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宜昌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宜发改价调〔2022〕14号),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本着自愿、非营利性的原则,考虑寒暑假期托管服务成本因素,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协商后制定,并报县教育局备案,费用按天据实结算,学生未参加的退还相关费用。每期托管结束后对服务成本进行核算,适时调整收费标准,同时主动将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考虑到寄宿学生寒暑假托管,晚间需托管照看,托管学校根据成本核算可适当提高寄宿托管学生托管服务费。托管服务学校伙食费由各托管服务学校(园)根据《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7〕5号)要求,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据实收取,不得营利。

  三、牢牢把握收费原则

  (一)自愿参加原则。学校应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学生是否参加寒暑假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作出选择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不得强制。

  (二)公益惠民原则。寒暑假期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性、服务性原则,合理收取费用,为学生提供托管服务注重基础性和个性化相结合。严禁以托管服务名义乱收费、高收费。

  (三)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应主动公开寒暑假期托管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实施部门协同监管

  县发改局督促各学校(园)做好收费前的政策宣传和收费公示工作。县教育局规范中小学及幼儿园寒暑假期校内托管服务行为,指导学校具体做好寒暑假托管服务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寒暑假托管服务收费的监管,防止出现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应建立健全假期托管服务制度,自觉接受发改、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上级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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