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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市镇党委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栏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加入收藏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15日至10月1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磨市镇党委开展了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2023年1月10日,县委巡察组向磨市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于2023年1月10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党支部书记、镇直部门负责人、政府机关各办公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我镇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磨市镇党委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了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2023年2月20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对照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开展深刻剖析,先后于2023年1月18日、3月14日召开两次党委会,专题研判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对巡察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 33个,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2021年7月,县委书记李泽刚调研磨市时提出高标准潜心规划、高起点塑造形象、高水平重抓项目、高要求守好底线的“四高”要求,镇党委未充分领会、认真落实,班子集体对“高铁钙钡产业新城”功能定位认识不高,凝聚发展共识不足,科学谋划、扎实推动磨市新的发展合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以来,磨市镇党委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全镇工作会等方式,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3次,传达学习市委书记熊征宇到长阳调研时讲话、县委书记李泽刚调研磨市时讲话、县长唐祖红到磨市座谈等精神;二是组织开展专题研讨9次,围绕“四高”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我镇本年目标任务和“一城五镇”的中远期定位目标、思路和重点,主动发挥“大县城大交通”战略枢纽和“经济重镇”功能,形成建设高铁钙钡产业新城的强大合力。

  问题1(2):在服务园区建设和重点项目方面,“保姆式”服务不到位,引导企业商标品牌创建不够,对经济发展和税收拉动作用不明显,经济重镇的功能和作用彰显不足,以严紧硬实的作风落实县委要求,在明思路、树形象、守底线方面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磨市镇党委全力服务园区项目,落实专人专班,提供保姆式服务,做好园区涉企矛盾协调,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带头到10多家重点项目、企业开展走访调研,目前已为企业解决实际难题20余件。支持骨干企业争创品牌,加快培育规上企业,2023年力争新增进规企业4家。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巡查督办,截至2023年4月,已开展督查检查40余次,检查企业(单位)33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07项,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问题2:污染防治攻坚战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镇环保、畜牧、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专班,截至4月,检查养猪场10家,处理12345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和政府值班电话投诉2起;清理完成巡察发现的黑斑3处;完成对园区部分重点企业围挡的检查,并督导其加大洒水降尘措施。日常加强生猪养殖、秸秆焚烧、项目施工粉尘管理等日常巡察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

  问题3: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镇严格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总体部署,省、市、县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要求和安排,以国家工作指南为依据,明确“监测对象识别不得设置规模限制,要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监测帮扶,确保做到应纳尽纳,不能‘体外循环’”、“不得设置风险消除比例要求”开展工作,并常态化进行。二是我镇2022年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共39个,县级实际批复衔接资金共10个,其中7个与农业产业直接挂钩,3个与产业配套挂钩,同时实行联农带农和绩效管理;2023年项目库规划共57个,涉及农业产业项目39个。三是2022年镇党委班子成员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针对每季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认真分析,责任上肩,一季度排名第二,二季度排名第六,三季度排名第五,四季度排名第一。2023年我镇将继续保持积极态度,确保每季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争先。

  问题4:安全生产监管有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镇2022年成立了沼气工作专班,排查沼气使用户2539户,且所有沼气用户均已录入农村沼气设施管理系统,排查期间发放沼气使用技术手册120份,张贴警示图画60份。二是已全面完成全镇38家烟花爆竹经营店换证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管,发现灭火器压力不足、标识标牌不够醒目、出店经营等问题共21条,均已完成整改。三是2023年3月1日县科信局对相关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后转报县应急局,2023年3月24日县应急局已到相关企业开展执法。同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时期,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底,在全镇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经常性到村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导村级、工业商贸企业开展常态化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和隐患排查。

  问题5:推动深化改革缺担当。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月20日,我镇出台了《磨市镇镇村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今后我镇将加强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并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一步规范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资金审批程序。

  问题5(2):深化殡葬习俗改革有缺失,推动“三沿五区”整治和倡导厚养薄葬新风只流于一般号召,公路沿线占用耕地修建“活人墓”的现象比较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先后于2023年2月9日、3月23日召开两次全镇殡葬改革推进会,明确职责任务,压实各方责任。二是通过微信群、网络平台宣传、会议号召、下发倡议书、上门劝导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转变群众思想观念。2023年以来下发《文明治丧生态殡葬倡议书》《县人民政府关于惠民殡葬和在火葬区推行遗体火化的通告》各3000份,12个村委会和71个村民小组全覆盖张贴大通告。2023年以来,镇殡葬改革专班2次到集镇10余家祭祀用品商店进行上门劝导。三是在救师口村二组建设磨市镇龙凤祠公益性公墓,目前已完成项目立项申报,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四是继续推进散坟整治工作,2023年已拆除花桥村2个党员户的活人墓。

  问题6:疫情防控工作有松懈。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定不移压实防控责任。“新十条”实施以来,确保疫情防控专班力量不变、组织不散,始终保持镇村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针对脆弱群体,已建立乡镇班子成员包村、村“两委”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特殊人群的包保机制,各村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队、就医转诊小组、物资配送小组等“1队N组”,并储备2台应急保障车,全面提升防疫应急能力。二是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督导专班,不定期到各村及重点场所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问题7:擦亮小城镇擦而不亮。

  整改落实情况:公安、城管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并在集镇增设违停摄像头,集镇乱停车现象得到有效缓解;增强集镇环卫力量,集镇日常环卫清洁和垃圾清运频次有所提高,截至4月,联合全镇党员干部群众共组织开展火钳行动志愿服务活动11次,柳家院桥至龙五一级路景观节点打造正在规划设计之中,集镇环境整体质量有效提升。

  问题8: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耕地保有量2020年相比2015年减少问题:启动2023年全域国土整治项目,进行土地开发,新增耕地,逐步实现占补平衡。二是四家规上养殖场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问题:已为1家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业务;1家已于2021年停止养殖,现准备拆除转型;另外2家因建设位置在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下原因,不能予以备案,镇农办、环保站、畜牧中心对上述猪场高度重视,目前,上述2家猪场都拥有发酵床设备,对粪污实行干湿分离,畜禽粪污治理综合利用率大大提升,不存在污水直排等环保问题。下一步,镇农办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上述猪场的监管力度,并逐步推动转型发展。三是撂荒地整治行动迟缓问题:截至2022年9月底,除去纳入台账管理地块之外,累计完成撂荒地整治87块136.43亩,其中台账内难整必整整治图斑54个85.59亩全部完成,整改率达到100%。另完成台账外撂荒地整改33块50.84亩。花桥村撂荒地必须整改地块全部整改完成,复耕复种,全部种植绿色高效油菜,并已通过县级验收。

  问题9: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主动不扎实。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滞后,2017年房屋不动产清理登记工作开展以来,仍有471户未登记办证。

  整改落实情况:自2022年7月以来,经过组织不动产清理登记工作专班分村现场办公,471户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并且不动产登记证均已发放。

  问题9(2):化解矛盾纠纷乏力,救师口小学运动场项目因征地等矛盾纠纷历时3年未完工,至巡察结束运动场围墙4处缺口仍未封闭。

  整改落实情况:自救师口小学运动场项目实施以来,镇人民政府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一是强化专班力量,组建由镇村相关人员、国土所、城建中心、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并多次组织研判座谈。二是积极向县教育局汇报争取相关配套资金支持,解决资金缺口。三是强化内部管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保障师生安全,已通过安装防护板、加装监控设备、加强巡逻等措施保证校园封闭管理。

  问题9(3):解决群众困难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0年以来我镇共投入资金近200万元,用于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020年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马鞍山整修水源4处,蓄水设施1处;2022年建设泵站1处;2023年即将实施水源工程和修建蓄水池2个。二是积极推进公司化改革,把集中用水工程纳入供水公司运行专业化管理,整村推进三口堰、黄荆庄、柳津滩、玉宝等村智慧水表安装工作,磨市、芦溪、花桥、乌钵池、马鞍山等村已对部分供水工程安装了智慧水表。三是对大排查大走访发现的问题,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农户建设备用水池,2022年完成建设54户,2023年计划建设46户。四是积极应对干旱造成的饮水困难,镇村组织车辆送水入户,满足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五是张贴明白卡,打通群众反映问题的通道,并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六是加强供水水质检测,经过市县两级多次检测,水质均为合格。七是截至3月底,我镇共受理“12345”热线诉求平台办件85件,群众评价非常满意15件、评价满意55件,满意率83%。

  问题10: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不便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人社、医保、民政、卫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单位已入驻便民服务中心。二是镇党委高度重视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已将便民中心迁址项目列入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清单,拟于今年年底从救师口村委会搬迁至国税大楼,目前国税大楼正在进行项目规划设计。

  问题11: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地落细有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我镇已制定《2023年磨市镇党员干部联系重点项目、企业工作方案》,推进驻点服务,提供全周期服务,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已主动对接县国土、林业部门,全力保障企业项目发展用地、用林等要素,先后协调服务相关企业项目,为企业项目落实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批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保障其顺利开工建设。三口堰安置点作为园区集中安置区域,目前场平施工已结束,县城发集团正在进行房建方案详细设计。

  问题12:集镇主干道交通安全隐患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我镇已组织交警、城管、应急办等部门,持续开展常态化交通检查,并加强宣传引导。已对集镇路段增设振荡标线4处、限速标志牌6块、禁停标志牌6块、抓拍提示牌5块;同时加强与相关采石场负责人沟通协调,要求其规范大车运营、加强对大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目前该采石场日常运输车辆已由143辆减至80辆。

  问题13:对信访问题新的发展变化缺乏有效应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某村民多次连续拨打市长热线问题,镇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多次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专班力量,研判化解方案措施,今年以来,专班与当事人见面沟通6次,与其充分沟通交流,强化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并要求当事人加强自我约束,合理合法维权。该村民目前思想状态稳定,未再拨打市长热线。二是关于宜孱线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镇村工作专班积极主动与当事人见面沟通,进一步解释政策,加强思想转化工作力度,按照《宜孱线项目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引导诉求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三是2019年涉及约350户公益林征收资金未兑付问题,实际未兑付年度为2020年度,我镇积极主动对接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已于2022年12月划拨2020年度350户公益林退出补偿资金,余下2021至2022年度资金将由长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逐年进行划拨。

  问题14:保密硬件设施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保密室已按要求配备红外报警器,并加强全员保密意识,2023年3月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保密培训1次。

  问题15:债务风险仍不可忽视。

  整改落实情况:我镇正在努力筹措资金,力争2023年内化解完毕。

  问题16:“五纳入三报告一督查”工作机制落实不深入,2019年度有5名班子成员、2020年度有3名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述职述责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五纳入三报告一督查”工作机制,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已对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并常态化督促各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问题17: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落实“四同步”要求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镇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2022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4次,2023年已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并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并结合实际安排部署磨市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问题18:体现严的主基调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严的主基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提高党员干部纪法意识。班子成员在讨论党员违纪处分时,坚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对任何违反纪律的行为“零容忍”。二是已制定印发《磨市镇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考核细则》及《村纪检委员和监察信息员履职办法》,镇党委在开展2022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时,严格按以上考核细则扣分。

  问题19:人情风整治工作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花桥、马鞍山、救师口村已进一步完善红白理事会人员名单和制度,加强监管力度,严禁操办婚丧嫁娶以外宴会。马鞍山、花桥村严格实行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跟踪,详细填写相应表格,红白理事会和村委会签署明确意见。涉关村利用屋场会、群众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加强宣传,杜绝大操大办,党员都已签订人情风整治告知书。

  问题20:2019年以来,党委书记定期分析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门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有不足;指导督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工作见面多、思想见面少,谈心谈话、教育警醒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镇党委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2023年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分析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研究讨论相关纪检监察事宜累计4次。二是建立定期谈心谈话制度,通过个别谈话、书记恳谈活动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督促指导,今年以来镇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各党组织书记进行思想交流、提醒谈话累计达10次。

  问题21:自身建设有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选优配齐镇村纪检岗位人员,玉宝村纪检委员已由支部委员担任,救师口村纪检委员已结束借调回村;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落实专职专责的要求,各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村务监督委员实现“三合一”。

  问题22:日常监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镇纪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责,扎实做好监督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主动挖掘发现问题线索。2022年以来,镇纪委对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营商环境、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68次,主动约谈51人,发现并整改问题98个。其中,2022年立案4个,给予党纪处分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51次;2023年处置问题线索8个,其中立案3个,办结问题线索4个,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5次。

  问题23:有些进村入户的工作缺乏统筹衔接,存在干部重复到村、重复入户,增加基层负担;机关会议多,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的现象;文件制发随意性强,磨文〔2020〕1号、磨文〔2021〕4号、磨办发〔2021〕5号存在同一文号制发多个文件,2020年度纪委书记未到任时已发文进行责任分工。

  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以来,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办统一对各类到村入户工作进行协调对接汇总,减轻村级工作负担。并严格落实上级“精文简会”要求,加强会议、文件统筹,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现象发生。加强发文审核管理,严格办文程序。

  问题24:违规出借资金未及时收回。

  整改落实情况:经查证,2021年县人民政府就该问题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并形成了专题会议备忘录。根据备忘录精神,已于2021年直接从支付给相关公司的款项中代扣出该借款,故已收回相关出借资金。

  问题25:违规列支接待费。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行事前审批制度,规范报销程序,厉行节约,做到月清月结。加强学习,定期组织机关财务人员及干部学习机关管理办法及各项政策法规,提高业务水平。

  问题26:对转制单位、村级资产监管有缺失,不规范现象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我镇已于2023年1月20日出台了《磨市镇镇村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强化对转制中心预算约束,无预算不支出;同时,进一步加强村级资金、资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做好事前评估,降低投资风险。

  问题27:项目经费管理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目前县纪委正在调查中,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举一反三,规范使用。

  问题28:资产管理不规范,有流失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已严格按合同约定追缴相关国有资产房租,并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加强合同管理,对合同进行清理,严格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合同履约到位。2022年底至2023年1月组织专班对镇政府机关国有资产进行盘点,并于2023年4月重新修订《磨市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政府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无流失风险。

  问题28(2):政府国有独资企业磨市供水公司法人代表2020年至2022年8月未经审批挪用企业资金78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镇党委政府对磨市镇自来水厂个人承包托管经营期间所有资产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束后确定资产处理办法,杜绝个人资产与国家资产混淆不清。待出具审计报告后,将依法依规处置到位。

  问题29: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度,坚持一人一事一议并逐人进行表决。并加强党委会议记录管理,确保规范。

  问题30:班子能力素质培养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外出学习等方式加强理论学习和能力提升。坚持“走出去学标杆”,2月以来镇主要领导带队,先后带领镇村干部到枝江等地学习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小流域治理等先进经验,并带领招商办干部外出招商3次。2019年以来共计8名班子成员参加上级培训,其中有2名班子成员连续两年参加上级培训,后续将不断争取参加上级培训的机会。

  问题31:干部管理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抽调的村干部已全部回村工作。二是加强机关干部日常管理考核,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测评和考核,测评结果及时公开。三是加强年轻干部成长帮带培养,落实每周一次机关干部集体活动、每半月一次夜学、一次网评文章撰写,同时注意结果运用,干部帮带培养成果通过机关干部会等形式及时通报。四是加强年轻干部“传帮带”,更新完善实施方案,明确领导干部结对帮带培养年轻干部,结对导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面谈、经常性带领帮带对象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工作方法、传授工作经验。

  问题32: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中层干部任免文件学习,严格中层干部任免程序,并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备案,2022年末,政法办主任和社会事务办主任任用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已向组织部备案;突出政治标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现任党委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加强相关反面案例学习,深刻警醒、深刻反思、汲取教训,进一步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道德品行、专业素质、作风素养等,提高党委集体决策的科学性。

  问题33:党组织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举一反三,对辖区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自查,对镇直联合党支部党员分布情况逐一分析研判,根据党员实际居住地和单位设置情况进行党组织关系转接,目前镇直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不超过5个,符合党组织设置规范要求。

  问题34: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第一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已按时召开,做到党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对下级支部指导,实行“月查季评年考”,组织室工作人员每月对下级支部不定时抽查检查,重点工作及时下沉指导督导,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扎实开展2022年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镇组织室对全镇22个党支部述职报告的内容严格审定,三次审核修订版本,确保党建述职报告符合规范要求;述职点评及平时检查发现问题已交办到相关党支部,镇组织室督促按时保质整改到位。

  问题35:党内组织生活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镇党委书记对连续两年缺席的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组织生活,今年2月机关党支部已按照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11名班子成员全部划入到3个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共计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35个。二是2022年度各党支部以党小组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联村、联单位班子成员及工作组以指导组身份下沉参与指导,所有党员均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签订问题整改承诺。

  问题36: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镇党委书记、分管机关领导及工青妇分管领导已在党委会上专题研究年度群团工作,并要求从2023年3月起严格落实每周一次青年活动,半月一次机关干部培训。3月8日组织机关女性干部及村妇联主席开展“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座谈会暨插花培训活动;3月29日组织全镇机关、事业、企业干部开展“驰骋职场·魅力绽放”磨市镇职场礼仪暨家庭礼仪培训;4月底举办了“一城五镇绘蓝图,青年建功新时代”五四青年节活动。

  问题37:2017年十四届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磨市镇党委发现玉宝村违规采石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2022年8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长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发现磨市民族工业园区仍有3个项目非法挖山采石,本轮巡察中,又发现花桥码头非法建设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镇积极按要求抓好整改工作,一是玉宝村违规采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结束,复绿工作已完成并通过林业部门验收;二是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磨市民族工业园区非法挖山采石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相关涉案企业负责人已被提起公诉,县镇相关责任人已被问责;三是花桥码头非法建设问题已整改完成,已完成复绿工作并验收通过,相关责任人已被问责。今年以来,磨市镇应急办、环保站、国土、林业等部门继续加大园区巡查力度,严格杜绝未批先建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县直主管部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大县城大交通”战略及“一城五镇”工作目标相结合,持续深化,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强化整改工作成果。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全镇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健全制度,找准方向,着力推进磨市镇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磨市镇党委、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反映。磨市镇党委联系电话:0717-5481291;通讯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兴农路1号,电子邮箱:273948533@qq.com;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电话:0717-5335015,电子邮箱:849357678@qq.com。

  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镇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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