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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栏目:夷陵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加入收藏
日期:2023-07-18 11:16 来源: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机关于2023年4月3日依法作出了夷房征决字〔2023〕第1 号《房屋征收决定书》,现将征收决定公告如下:

  为切实解决东湖大道铁路道口下穿处造成的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优化交通功能,增进民生福祉,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压力,需对东湖大道铁路道口道路进行改造,征收东湖大道铁路道口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相关征收前期工作已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规定完成。现就该项目涉及的房屋征收,作出如下决定:

  一、征收范围

  夷陵区城市更新东湖大道铁路道口改造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详见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图(附件1)。

  二、征收实施时间

  本决定公告之日起。

  三、征收部门

  宜昌市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补偿

  按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附件2)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夷陵区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依照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实施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宜昌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项目征收红线范围图

  2.项目征收补偿方案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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