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湖北远安设“观察期”助企自我修复
栏目: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7 加入收藏
因税务逾期申报,处于初创期的湖北省宜昌市远安某物流公司进入了税务机关的“观察期”。据了解,用审慎监管“风险现实性评估+观察期”机制代替原有的行政处罚,是远安县税务局创新推出的“亲柔化”执法新项目,旨在以系列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促进纳

  因税务逾期申报,处于初创期的湖北省宜昌市远安某物流公司进入了税务机关的“观察期”。据了解,用审慎监管“风险现实性评估+观察期”机制代替原有的行政处罚,是远安县税务局创新推出的“亲柔化”执法新项目,旨在以系列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促进纳税人提高依法纳税意识。

  税务机关在“观察期”内视情况采取有限度的税收管控措施,并对纳税人进行相应辅导及监管;待“观察期”结束,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整改后情况进行再评估验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最大限度给予新兴产业自我修复机会,减轻企业试错成本和心理负担。

  在为期两个月“观察期”内,远安县税务局鸣凤分局执法人员遵循有限管控原则,未对该物流公司前期逾期申报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情况下,组织税务专员上门服务,全方位进行税法政策辅导,帮助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

  5月底,经评估,远安县税务局风险现实性评估小组一致认定,物流公司在“观察期”内能够积极整改,再次违法可能性小。远安县税务局依法从轻对该企业前期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承诺本次违法行为不影响其纳税信用,在进行外部资质认定中也不会因此项违法行为给予负面评价。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