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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行政诉讼旁听庭审+现场讲堂活动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8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7月27日上午,宜昌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行政审判公开示范庭旁听庭审观摩活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履行执法权的市级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市直单位的100多名代表参加活动。此次开庭审理的是宜昌市某科技公司诉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7月27日上午,宜昌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行政审判公开示范庭旁听庭审观摩活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履行执法权的市级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市直单位的100多名代表参加活动。

  此次开庭审理的是宜昌市某科技公司诉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一案。本案被诉行政行为是两家行政机关分别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该科技公司认为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违反“一事不再罚”和“过罚相当”原则,遂向夷陵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两项决定书,夷陵区法院一审驳回了该科技公司的诉讼请求,该科技公司不服,上诉至宜昌中院。

  在历时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当事人紧紧围绕被诉行政处罚行为所依据的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正确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就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辩论。

  此次庭审中,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杨勇、夷陵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文鸿晨出庭应诉,在庭审活动中“出声出彩”,充分展现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法治素养和能力,获得了旁听人员的赞许,为普及行政负责人尤其是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作出了表率。

  庭审结束后,宜昌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邓宜华以“明法笃行、 知行学堂”为主题,组织旁听人员针对行政执法中同一类违法行为和同一个违法行为的区分认定现场开展普法讲堂,鼓励行政复议机关有效发挥二次审查的作用,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实现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和实质化解。在场的行政机关代表围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程序积极参与讨论,一致认为:通过旁听庭审+法治课堂的方式现场以案说法,以最直接、最真实、最有效的方式对规范执法进行普法讲解,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体会到行政行为中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同样重要。

  本次旁听庭审活动与以案普法有效衔接,对于引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指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应诉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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