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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9 加入收藏
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日期:2023-08-09 16:40来源: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责任编辑:周露阅读量: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各中小企业:  2023年4月,根据工信部和省经信厅安排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工作,形成了一批大企业技术需求

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经发局,各中小企业:

  2023年4月,根据工信部和省经信厅安排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大企业“发榜”工作,形成了一批大企业技术需求榜单,现拟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次大企业发榜共形成409项技术创新需求榜(其中230项公开,179项不公开),各县市区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

  (一)针对公开的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附件1),企业需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入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信息,下载《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2)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3),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印章,一式三份报送至县市区经信局。

  (二)针对不同意公开的,县市区经信部门根据本地专精特新等优质企业情况点对点联系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定向“揭榜”。有意愿的优质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加盖企业印章后,将盖章版、电子版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报送至县市区经信局。

  后续,工信部将中小企业“揭榜”申请推送至“发榜”大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攻关和创新。

  二、材料报送

  各县市区经信局对中小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一式一份;连同《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研发能力佐证)各一式三份,于8月15日以前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不公开需求的将《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以及《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和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钉钉。

  联系人:胡曼 6236541

  附件:附件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榜单.docx

          附件2.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docx

             附件3.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docx

             附件4.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汇总表.xlsx

  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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