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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人!宜都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来了!企业个人都能领
栏目:宜都市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8-09
真金白银发补贴
想想都幸福

申领范围、条件、补贴标准
及申请流程
 
小编都为大家整理好啦
快来看看吧~

一、实施细则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申请对象

在宜都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2.申请条件及标准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和建档立卡脱贫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原政策执行,同一个人不同类别不可重复申报)。

3.申请材料

(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企业填报);
(2)企业盖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验);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16-24岁登记失业人员由就业部门通过省智慧就业系统现场核验: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4.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企业与被吸纳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向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
(2)审核公示。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面向社会公示5天;
(3)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1.申请对象

在宜都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申请条件及标准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3.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 (附件2,企业填报);
(2)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验);
(3)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盖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

4.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中小微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向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公示。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面向社会公示5天;
(3) 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市民卡账户。
 
 

一次性就业补助

 
 

1.申请对象

对2023年外省籍首次来宜都就业人员和2023年一季度外省返乡人员。“外省籍首次来宜都就业人员”指身份证前2位非“42”,2023年1月1日以前在湖北省内无就业登记记录和参保记录的人员。“外省返乡人员”指身份证前4位为“4205”,在省外就业、创业就学、服兵役等达6个月及以上,且在2023年1-3月返回宜都市内就业的人员。

2.申请条件及标准

对2023年外省籍首次来宜都就业和2023年一季度外省返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3.申请材料

(1)一次性就业补助申报表 (附件3,企业填报);
(2)企业盖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验);
(3)外省籍首次来宜都人员现场核验身份证;
(4)外省返乡人员提供以下资料: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学生毕业证明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或退伍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或在外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或在外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或经营流水证明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验)。

4.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企业与2023年外省籍首次来宜都就业人员和2023年一季度外省返乡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向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公示。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面向社会公示5天;
(3)拨付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宜都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市民卡账户。

二、注意事项

1.中小微企业由就业部门比对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里的大企业名单进行排除确认,个体工商户比对市场监管部门数据确认。如有异议,以当地发改、经信部门数据为准。

2.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为吸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由就业部门通过社保系统核验,申报时被吸纳人员应处于在职状态。

3.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由实际用工单位在单位注册地提出申请,并提供与劳务派遣(外包 )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以及劳务派遣(外包)方与被吸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验)。

4.本通知所有企业可享受政策均需在宜都市注册,在宜都市缴纳社保,实际用工在宜都。

5.毕业年度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指毕业时间距离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在24个月(含)内,且期间未就业。

6.同一人不可重复享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助。

7.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和延续实施的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同时享受,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8.以上政策实施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申报地址

宜都市人社局1楼大厅

(长江大道219号)

 

咨询电话

0717-4822010

 

附 件(见文末)

  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

  3.一次性就业补助申报表

 

符合条件的尽快申请噢!
千万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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