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细则
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申请对象
2.申请条件及标准
3.申请材料
4.办理流程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1.申请对象
2.申请条件及标准
3.申请材料
4.办理流程
一次性就业补助
1.申请对象
2.申请条件及标准
3.申请材料
4.办理流程
二、注意事项
1.中小微企业由就业部门比对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里的大企业名单进行排除确认,个体工商户比对市场监管部门数据确认。如有异议,以当地发改、经信部门数据为准。
2.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为吸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由就业部门通过社保系统核验,申报时被吸纳人员应处于在职状态。
3.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由实际用工单位在单位注册地提出申请,并提供与劳务派遣(外包 )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以及劳务派遣(外包)方与被吸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原件现场核验)。
4.本通知所有企业可享受政策均需在宜都市注册,在宜都市缴纳社保,实际用工在宜都。
5.毕业年度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指毕业时间距离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在24个月(含)内,且期间未就业。
6.同一人不可重复享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助。
7.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一次性就业补贴和延续实施的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同时享受,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8.以上政策实施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申报地址
宜都市人社局1楼大厅
(长江大道219号)
咨询电话
0717-4822010
附 件(见文末)
1.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报表
3.一次性就业补助申报表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