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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关于拟同意设立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第五批)
栏目:宜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加入收藏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湖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鄂文旅发〔2022〕33 号)和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标准(试行)〉和〈湖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鄂体〔2022〕 34号)要求,经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对申办材料审核和办学条件现场核验,拟同意设立以下3家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至8月30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文化和旅游股联系。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宜昌市汕头路5号901室

  邮编:443005

  电话:0717-6999698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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