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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宜昌市公安局 宜昌市民政局 宜昌市财政局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宜昌市应急管理局 宜昌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7-26 加入收藏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乡村振兴局,各相关单位: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技术要点》和《湖北省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宜昌《关于治理野猪致害农作物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各地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乡村振兴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技术要点》和《湖北省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宜昌《关于治理野猪致害农作物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各地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就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正确认识保护野生动物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将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工作作为“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行动的重要工作内容,突出重点、系统治理,建立“猎捕调控、主动预防、致害补偿”的综合防控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有效防控

  (一)调查监测。开展野猪专项调查监测,查清野猪种群数量、自然分布、危害区域,为依法科学调控种群密度提供依据,为预警防范危害提供支持。

  (二)猎捕调控。科学调控野猪种群密度,实施有计划的猎捕,县市区公安、林业部门联合制定年度调控方案。对进入农田等其他区域的野猪,实施及时护田猎捕。对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狩猎的区域以外超过2头/平方公里的区域,集中在3至5月、11至12月实施集中猎捕调控。各地可组织护秋队或以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开展猎捕工作,对猎捕100公斤以上的野猪按2000元/头给予补助,100公斤以下的按15元/公斤补助。猎捕的野猪经检疫合格后,可用于科研或动物饲料等非食用性用途。

  (三)主动预防。在落实好耕地“非粮化”前提下,遵循适地适生原则,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危害严重区域农户调整种植结构,将野猪喜食的玉米、花生、红薯等作物改种为避害农作物。开展有关野猪生物习性、防护技术宣传培训,对野猪经常出现、存在危害风险的区域,提示群众避险。推广应用声光驱赶装置、脉冲电子围栏等现代科技设备,防御和驱离野猪。

  (四)致害补偿。有效整合农业、林业、应急救灾、乡村振兴等资金,主动做好野生动物危害综合防控工作,将野生动物致害损失纳入应急部门自然灾害统计上报,纳入农业自然灾害补助。进一步探索健全野生动物危害政府救助保险机制,优化定损、理赔流程,逐步扩大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引导野猪频繁出入地方居民自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本级建立野猪危害综合防控联席会议机制,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农业农村、财政、民政、公安、应急、乡村振兴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调度全市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成立野猪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做好防控工作。加强督导落实,将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市、县、乡三级林长督查考核内容。

  (二)资金保障。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综合防控。各级财政部门将野猪危害防控资金纳入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预算,保障调查监测、猎捕调控工作。各地将野猪致人身伤害、农作物(经济林)损害纳入基层保险体系。

  (三)技术保障。各级林业部门加强防控技术培训,督导严格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技术要点》。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际指导农民调整种植避害农作物。公安机关根据野猪猎捕需求,统一规范枪支弹药使用管理,优化领用、退还时间要求和审批流程。护秋行动前,由辖区派出所民警对参与行动的护秋队员进行法律和枪弹安全管理的集中教育。

  (四)安全保障。开展野猪危害防控科普宣传,提升防范意识和防控知识。加强护秋队管理,强化狩猎队员安全教育,由护秋队为参加狩猎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工作任务清单

  2022年7月26日

  附件

  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工作任务清单

  

编号 事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开展野猪专项调查监测,查清野猪种群数量、自然分布、危害区域。 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县市区 2023年1月
2 统一规范全市猎枪猎弹管理。 市公安局 2022年9月
3 制定集中猎捕计划,2022年11至12月实施第一批集中猎捕行动。 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 2022年12月
4 组建护秋队,定期开展狩猎队员法律和安全教育,按照公安机关猎枪配备要求,设置乡镇护秋队,不在配备猎枪范围内且又是受害乡镇,由县市区组织相邻乡镇护秋队集中猎捕,护秋队由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任护秋队长,护秋行动前,由辖区派出所民警对参与行动的护秋队员进行法律和枪弹安全管理的集中教育。 各县市区、市公安局 2022年8月
5 对猎捕100公斤以上的野猪按2000元/头给予补助,100公斤以下的按15元/公斤补助。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立即启动
6 引导危害严重区域农户调整种植结构,将野猪喜食的玉米、花生、红薯等作物改种为避害农作物。 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 立即启动
7 组织开展野猪综合危害防控技术培训。 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县市区 2022年8月
8 推广应用声光驱赶装置、脉冲电子围栏等现代科技设备,防御和驱离野猪。 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县市区 2022年8月
9 将野生动物致害损失纳入应急部门自然灾害统计,并予以救助补偿。 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 立即启动
10 进一步探索健全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保险机制,优化定损、理赔流程,逐步扩大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引导野猪频繁出入地方居民自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县市区 2022年10月
11 建立野猪危害综合防控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督导落实,将野猪危害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市、县、乡三级林长督查考核内容。 市林业和园林局 2022年7月
12 各县市区政府成立野猪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做好防控工作。 各县市区 2022年7月
13 将野猪危害防控资金纳入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预算,保障调查监测、猎捕调控工作。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2022年9月
14 开展野猪危害防控科普宣传,提升防范意识,掌握防控知识。 市林业和园林局 立即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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