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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修订印发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
栏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9-12 加入收藏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修订印发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监管执法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执法实践,修订印发了《宜昌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旨在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监管体制,统一思想、落实措施、强化责任,努力为企业“松绑”,为群众“解绊”,助力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细则》共包含七章35条,重点对职责分工、“一单两库”建设、抽查计划、双随机抽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双随机抽查活动的监督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

  此次《细则》修订体现三个特点:

  (一)突出整体性、全面性,根据监管需要重新梳理《宜昌市生态环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双随机抽查的抽查事项、适用范围、责任分工、实施层级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二)突出靶向性、精准性,《细则》根据双随机监管平台的系统更新,调整“一单两库”建设各项程序要求,运用标签化管理实现精准、智能、科学监管,推动执法规范化和精准化。

  (三)突出制度性、可行性,《细则》在顶层设计上立足于“四个无”的实施目标:“随机之外无检查”“清单之外无事项”“平台之外无运行”“尽职之外无追责”。总结我局3年来开展双随机监管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教训,在修订过程中坚持系统性、协调性、逻辑性、可操作性,为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一套可持续的经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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