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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栏目: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9-18 加入收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北长阳清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湖北长阳崩尖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城发集团,清江水务集团: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针对年度到期、与上位法律法规精神不一致、与优化营商环境精神不一致、与行政处罚法精神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同湖北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湖北长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湖北长阳清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湖北长阳崩尖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城发集团,清江水务集团: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针对2023年度到期、与上位法律法规精神不一致、与优化营商环境精神不一致、与行政处罚法精神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同湖北省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形势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各部门对2023年8月1日以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自治县十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决定如下:

  继续施行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48件,废止8件,修改1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凡是不在本次清理结果范围内的文件,实施机关不得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且实施机关应当立即停止执行,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继续施行及修改后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文件本身有效期或适用期限少于5年的,从其规定。

  附件:1.决定继续施行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内容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


附件1

决定继续施行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单 位 文 号 文件名称
1 县财政局 长政办发〔2019〕4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 县财政局 长政办发〔2020〕37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 县发改局 长政发〔2019〕3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4 县发改局 长政发〔2021〕11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
5 县发改局 长政办发﹝2022〕2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扩建暂行管理办法的》的通知
6 县公安局 长政办发〔2019〕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扩大全县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的通知
7 县公安局 长政办发〔2015〕11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通知
8 县公安局 长政办发〔2020〕60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通知
9 县农业农村局 长政办发〔2016〕10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10 县农业农村局 长政办发〔2018〕6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涉农信贷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11 县农业农村局 长政办发〔2018〕6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涉农信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2 县农业农村局 长政发〔2022〕2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3 县农业农村局 长政发〔2023〕1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4 县人社局 长政办发〔2011〕70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5 县人社局 长政办发〔2012〕13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意见》的通知
16 县人社局 长政发〔2015〕14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17 县人社局 长政发〔2015〕17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18 县卫健局 长政办发〔2019〕5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9 县卫健局 长政发〔2015〕3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精神障碍疾病防治康复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20 县民政局 长政办发〔2018〕2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1 县医保局 长政办发〔2014〕109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自治县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22 县住建局 长政办发〔2014〕8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的通知
23 县住建局 长政办发〔2022〕2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4 县住建局 长政办发﹝2022﹞2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5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长政办发〔2014〕10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26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长政发〔2020〕4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27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长政发〔2021〕6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安置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
28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长政发〔2021〕7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29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长政发〔2021〕8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心城区个人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0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长政办发〔2022〕1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31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长政办发〔2023〕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32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长政办发〔2023〕1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33 县水利湖泊局 长政办发〔2020〕2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34 县水利湖泊局 长政发﹝2022〕13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35 县交通运输局 长政办发〔2020〕5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36 县城管局 长政发〔2008〕30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37 县政府办公室 长政办发〔2019〕29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38 县招商局 长政办发〔2023〕22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招商引资项目产业扶持办法》的通知
39 县退役军人局 长政发〔2021〕13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40 县科技经信局 长政办发〔2021〕4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十四五”工业倍增行动激励服务方案》的通知
41 县科技经信局 长政办发〔2022〕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2 县科技经信局 长政办发〔2022〕33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43 县科技经信局 长政办发〔2023〕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小企业纾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4 县科技经信局 长政办发〔2023〕1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鼓励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45 县税务局 长政发〔2023〕2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通知》
46 县乡村振兴局

长政办发〔2023〕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47 县乡村振兴局

长政办发〔2023〕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操作指南》的通知
48 县市场监管局 长政办发〔2022〕2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品牌创建与质量提升奖励扶持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决定废止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单 位 文 号 文件名称
1 县财政局 长政办发〔2017〕13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 县财政局 长政发〔2005〕12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罚没物资及暂扣款物管理办法
3 县财政局 长政发〔2007〕52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4 县公安局 长政办发〔2014〕3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5 县民宗局 长政办发〔2018〕15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6 县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长政发〔2018〕1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7 县招商局 长政办发〔2021〕4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招商引资工业项目产业扶持办法》的通知
8 县科技经信局 长政办发(2019)4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3

决定修改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内容

序 号 单 位 文 号 文件名称 修改内容
1 县人社局 长政办发〔2019〕61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4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衔接处理办法的通知 将原《通知》中“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退休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的同类事业单位人员老办法计法”修改为“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退休待遇按同类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待遇计发办法计算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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