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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报
栏目:宜昌市教育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9-15 加入收藏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宜司发号)要求,进一步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市教育局深入开展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教育局本次清理后,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件,其中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发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宜司发〔2023〕6 号)要求,进一步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市教育局深入开展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市教育局本次清理后,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8件,其中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1〕24 号)”等4份继续有效;市教育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宜昌市直属学校托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宜教规〔2019〕1号)”等4份继续有效(具体文件清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专此报告。

  附件1.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登记表

  2.宜昌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登记表

  宜昌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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