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高速纪念碑治危提质工程(湖北交通文化展示中心)(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宜黄高速纪念碑治危提质工程(湖北交通文化展示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宜发改审批[2022]18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完成批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宜昌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就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1、项目编号:HJYC-2023-02
2、项目名称:宜黄高速纪念碑治危提质工程(湖北交通文化展示中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3、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92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纪念碑一座,拆除面积4500平方米;山体挖方55000立方米;绿化景观30234平方米;硬质面积808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06平方米。建设游园步道、生态停车场、景观小品、中心雕塑、题词碑林、导视牌等,并配套建设景观给排水、强弱电和信息化的敷设及安装等工程。
4、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
5、最高限价(预算金额):4.8万元。
6、采购内容:负责宜黄高速纪念碑治危提质工程(湖北交通文化展示中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负责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2)协助采购人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递交审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及办理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有关的手续;(3)负责按专家意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7、服务期限:服务期预计为30个工作日,服务期至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之日止。具体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0、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服务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按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企业,应当分别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非招标采购平台”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专区—非招标采购平台用户注册指南)。电子平台技术部联系电话:027-83863807,QQ:3507423365。(如遇平台注册、审核相关问题请根据上述联系方式进行联系)。供应商首次注册审核通过时间一般为一天内,平台工作人员审核时间为上午8:30到下午17:30。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招标采购平台,在线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0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3楼1308室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供应商代表需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将响应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并作为磋商代表参加磋商。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城东大道60号鸿华SOHO时代B座13楼1308室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磋商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17-6346629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58号
采购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明阳
联系电话:13681475209
联系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