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日期:2023-09-20 17:38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 肖长安阅读量: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现对全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现对全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将“根据购房人(含共同购房的成年子女或父母)及其配偶在宜昌区域内不动产部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住房套数(不含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公积金贷款记录综合认定的房屋套数”调整为:“根据购房人(含共同购房的成年子女或父母)及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行政区域范围〔县、市、城区(含夷陵区)〕内不动产部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住房套数(不含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公积金贷款记录综合认定的房屋套数。”

  二、注意事项

  本次政策调整前已受理尚未发放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在政策调整后可认定为首套房的,借款人可向贷款对应的中心营业部申请变更。

  本通知自2023年9月21日执行。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9月20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