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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仓库暂扣物品处置的公告
栏目:西陵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0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中,对违法行为人的有关物品依法实施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扣押,并告知和催告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但有关当事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将于2023年10月23日对2023年9月20日前实施证据先行保存或者扣押的物品依法予以处置。请有关当事人在2023年10月20日前,携带我局下达的相关法信息内容律文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西陵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直属综合中队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将按相关规定作无主物品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宜昌市西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单位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气象台2号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0717-673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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