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宜昌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栏目:宜昌市统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加入收藏
宜昌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主体宜昌市统计局抽查事项名称对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情况的检查抽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2.《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7月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2018年11月修订)第十四条抽查执行

  

宜昌市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主体 宜昌市统计局
抽查事项名称 对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情况的检查
抽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通过,2009年6月修订)第三十三条

 

   2.《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7月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2018年11月修订)第十四条

  

抽查执行人员 执行抽查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抽查对象 属于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统计法规定的其他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2023年随机抽查占整体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数量的比重不低于“四上”单位的1%,每年度抽查比例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计划。
抽查频次 全年抽查不少于一次,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原则上一年内统计执法检查次数不超过一次。
抽查方式 定期或不定期,现场实地检查为主,书面检查为辅
抽查内容 1.核实统计数据质量;

 

   2.检查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管理等基础工作;

  

   3.核实调查项目是否经审批;

  

   4.核实统计机构人员独立行使权利情况;

  

   5.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