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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欺诈骗保,有奖!
栏目: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20 加入收藏
举报欺诈骗保,有奖! 日期:2023-10-20 08:26来源: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编辑:宜昌市医保局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为涉嫌欺诈骗保案件兑现了举报奖励。据悉,查实的“伪造基因检测结果骗取医保基金案”和“隐瞒外伤第三方责任人案”分别追回了医保基金52731元和27008.14元,依据《宜昌市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宜医保发〔2019〕14号),对举报线索按照“查实金额2%奖励”标准兑现奖励1054.62元和540.16元。

  医保基金是“看病钱”、“救命钱”,市医保局始终把医保基金安全作为医保改革发展的决胜关键,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零容忍、出重拳,持续整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损害参保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以举报奖励为抓手,积极构建齐抓共管、共建共治、全社会参与的监管格局,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欺诈骗保举报范围: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

  5.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 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 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 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 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

  2.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 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宜昌市欺诈骗保举报电话:

  1.市医保局:0717-6737928

  2.西陵区:0717-6930627

  3.伍家岗区:0717-6331901

  4.点军区:0717-6673448

  5.猇亭区:0717-6513863

  6.高新区:0717-6973971

  7.夷陵区:0717-7201541

  8.五峰县:0717-5829005

  9.长阳县:0717-5327786

  10.宜都市:0717-4728395

  11.枝江市:0717-4219338

  12.当阳市:0717-3233931

  13.远安县:0717-3813408

  14.兴山县:0717-2587422

  15.秭归县:0717-288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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