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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发改委关于万科·宜翠锦城(万科港窑路项目B块地)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栏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3 加入收藏
宜昌宏朗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核定“万科·宜翠锦城(万科港窑路项目B块地)”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经研究,现将万科·宜翠锦城(万科港窑路项目B块地)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

宜昌宏朗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万科·宜翠锦城(万科港窑路项目B块地)”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湖北省定价目录》规定,经研究,现将万科·宜翠锦城(万科港窑路项目B块地)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万科·宜翠锦城(万科港窑路项目B块地、高新区港窑路与长机路交汇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不动产登记建筑面积计收,最高上限价格为1.7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运行等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费用),具体标准由你公司按程序在不超过最高上限价格范围内公开招标确定。

  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须按照你公司申报承诺的《宜昌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规定的一级标准执行,确保质价相符。

  三、住宅小区红线范围内商业性房屋物业服务费和规划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由你公司依据服务等级、经营成本、本区域市场价格水平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与服务对象合同约定。

  四、你公司执行的前期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及12345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必须在售楼部和住宅小区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明确。

  五、你公司与依法中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服务企业基本信息及与之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我委(价格调控科)备查。本标准有效期两年。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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