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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一法|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栏目: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10-23 加入收藏
一月一法 | 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0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主持会议,固体处处长巫勇就《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讲授辅导。宜昌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分会场参加学习。

 

        培训会上,巫勇介绍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围绕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重点分析了近年来国内三起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情况,结合实际案例强调了生态环境部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要求,通报了全省当前涉及危险化学品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

  省厅培训会后,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会议 。

        宜都市分局代表张鹏交流汇报了宜都市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情况和有效做法。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杰就落实省厅培训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危化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

  他要求,一是要持续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全面掌握《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和巡查工作,规范废弃危险化学品贮存和安全处置。

  二是要加快推进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管理登记。深刻认识开展新化学物质统计调查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企业开展信息填报,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三是要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环境应急处置。务必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加强对化工园区、重点化工企业、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帮扶指导相关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四是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执法。加大常态化巡查力度,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执法检查行动,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对接,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谭新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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